[旧书交流]百女列传之五:一个顿号,戛然而止
那个女孩来去迅速,毫不拖泥带水,就如她说话的速度,一个顿号,戛然而止。她长得并不是十分美,但五官精致,仍然令人眼前一亮,浑身洋溢着一种向上的朝气。当她穿着女性味道十足的裙子在公司里飘然而过,留下细细香风时,我想正常的男人应该都会心动。
她有着很自觉的女性意识,也很会来事,但是这些都在公司里派不上用场,因为那间公司的企业文化是不分男女皆为机器,每天的工作量将八小时排得满满的,稍微手慢一点就得加班。她在我斜对面坐了大约四个月后,向老总递交了辞职信。
临走前,她到我面前做出惜别状,说出理由,其一是太封闭,这里说起来是个资讯公司,其实却只是网络搬运工。“这里好像与世隔绝一样,完全不与外界打交道,坐了一整天一个月,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得怎么样了,可是,我还这么年轻啊!”她的眼睛清亮,说出这话时透出丝丝委屈,心疼着自己。我忍不住从十六楼的窗口向外望出去。封闭,她道出了这间“资讯公司”的实质。她是新来的一批同事中最具悟性的一个,她的悟性是不会令她心甘情愿地被捂住眼睛、蒙住耳朵,悟性令她在短短的时间内看清形势,作出判断:离开!
我无言答她,只能附合她的理由,但是我如何去附合?每天八点钟进入这间摆满电脑的写字楼,下午五点钟打卡走出去,所有的工作都以一部电脑和网络完成,确实不需要和外界打交道,如果一切顺利,甚至可以一整天不和人说一句话。我想起已经离开的那些人,他们各自离开的理由,是什么?
即将离开的同事望着我,很近很近的距离,我开始怀疑她是否在这四个月里起过心,想与我交好,但是被我有意无意的避开了,我也患着都市里的流行病,与人保持着距离。想起在她之前离开的几个同事,有的仅仅作了一两个月,大家还来不及熟悉性情与喜好,这些名字的来去,轻飘飘的,即扎不下根,亦留不下影,苍白而失却生动。但哪个名字的后面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我想问一声:“你去哪儿?”旋即却又明白,不论她去了哪儿,都只是一个离开,无论她去到哪儿,也只是人海茫茫。“还有,人工低也是一个原因,因为,我还得养活自己啊。”她略嘟了一下嘴看着我,做出可爱表情。她还没有男朋友,她得靠自己,三更衣五更粮,除却自己无人替她考虑。如果说“封闭”是道出了公司的实质,那么“人工低”则道出了她离职的真相。
百女列传之六:她仿佛任人宰割
大约十年前,很多人喜欢从乡下带小姑娘出来做保姆,这些小姑娘通常家里经济条件不大好,至多念完小学,来到雇主家,一个月挣三四百块钱,已经是非常满足了。老家的两个小姑娘经人联系后,也加入了保姆的行列。她们从湖北老家出来后,在我那里小住下来,等待雇主来接。
两个小姑娘都是十五岁上下,一脸的稚气,稚气中又含着半分兴奋,半分委屈。兴奋的是可以离开农村到大城市里来见市面,委屈的是,她们认为自己从此矮人半截,就如旧社会里的小丫环,要去侍候人了。其中短头发的小玲自动把自己归入了丫环行列。我从车站把她们往家里带时,坐在公共汽车上,车内又热又闷,小玲坐了一会儿,忽然拿出一把扇子来给我打扇,一脸的乖巧。
回到家,安排好两个小姑娘住下,才知她们虽然离家千里去给人做保姆,可实际上什么也不会。我做好饭菜,叫她们一起来吃,长头发的小萍筷子只往青菜里夹去,我以为她怕羞,初来乍到不好意思,夹了肉往她碗里放去,说你不要的害怕,吃菜啊。谁知她腼腆的笑,人坐在那里,却感觉她整个身子往后退去,“不是怕羞,是吃不惯。”原来,她们家几个月才会吃一次肉。
我开始心疼这两个小姑娘,慢慢教她们用电饭煲,教她们拖地,这些都是去了雇主家中必须要会的。做完了和她们聊天,小玲说:“昨天晚上总像睡不着一样,她又不停的抓脑袋。”我说为什么?小玲极自然的说:“她头上有虱子”,仿佛那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一听“虱子”吓了一跳,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会有人头上长虱子。我赶紧拉了小萍过来看,果然头发里藏着好些小小的虫子,还有随处可见的白色虱卵。这下我心里发毛了,这东西是会传染的啊!且不说雇主肯定不要她,就连我也害怕被传上。我当下简单的对她解释了一下,带着她去发廊,叫理发师把她齐腰长的两根辫子绞了下来。
小姑娘也不怎么说话,只是顺着我乖乖的坐在理发店里,任理发师剪刀喀嚓一响,两根辫子掉下来。我忽然心生不忍,觉得这小姑娘任人宰割一般,毫无抵抗能力。我甚至担心她会哭,然而她也只是静静的坐着,似乎没有什么表情。
后来小玲悄悄告诉我,她躲起来哭过,也不说不愿意,只说舍不得那么长的头发。
事隔十年,与同事们聊起当年的农村,很多人头上生虱子,当时都认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谁也不会因此而被人歧视。我忽然又想起那个小女孩,她后来去了雇主家,做了几个月后,在一个夜里忽然跑了,什么原因,没有人告诉我。
百女列传之七:那双鞋是木头的
阿福是厂里的门卫,大家顺着他的名字叫他老婆福嫂,可惜了她原来的名字谢雪儿,玲珑剔透。
福嫂来见工时,穿套打工妹里的流行套装,细皮嫩肉的颇有姿色,结果让老板娘看中了,要她去给小厨房里做饭。福嫂不肯,怕做不好被老板骂。老板娘说:“真是没用!不会学呀!你在家里不做饭的吗?”
福嫂只好委委屈屈提了篮子买菜去。等到她习惯了这份工时,竟以出奇的速度胖了起来,初时不过稍为丰满,这时好象身怀六甲了。大伙儿取笑她:“福嫂!几个月了?生了儿子可是要请客的!”福嫂就骂:“笑!笑你妈个头!”私下里却对着我絮叨:“当老板的天天吃鱼吃肉,吃不完倒掉了又可惜,我就把它们全吃了。在我们那里,要过年过节才那样吃!”
福嫂两公婆的日子总是过得五颜六色,比任何人的日子都更像日子。福嫂管得阿福颇紧,不许他出去打麻将,若要打,只许赢,输了就吵架。可她自己打起来,输赢又无所谓了。一天夜里两人又惊天动地的干将起来,一声尖叫震醒整个宿舍楼,阿福门也不关的往下追去,福嫂以最快的速度咚咚咚咚冲进女厕所,在里面嚎啕大哭起来。
等一帮男工友劝住阿福后,我将福嫂从厕所里拖出来,带到自己房间。她早已哭得没鼻子没眼:“他说要打死我,要跟我离婚,呜呜呜……”我说这你就信了?两公婆吵架,说什么的没有啊,“今晚就在我这里睡了,过了一夜,明天就没事了。”她还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嘴里却不忘记应我:“一晚上不行。要三天,我们每次吵完,都是过三天才好的。”
言罢她又恼起来,气乎乎地说:“他要是真跟我离,我也不怕!反正他的钱全在我身上。”我停住铺被子的手,问:“他每个月出了粮,都要把钱交给你吗?”
“那当然了!不是我收着,他老早就赌完了!”“阿福都算是好老实的,你还觉得不够啊?”福嫂哼一声:“老实?哼!”却也不反驳了。
瞧着她渐渐平息下来的样子,我忍不住又问她:“阿福以前打过你吗?”
“他哪里打得到我!他还没走过来,我脱下鞋子就甩过去了!”说着说着福嫂忽然“扑哧”一声笑出来:“我刚才把他打痛了,他才发这么大的火。”
“你拿什么打他?”
“我那双鞋子是木头底的,木头砸过去好痛的!”
百女列传之八:她终于不在乎男女了
洗衣机坏了,只好暂时用手洗衣服,一件件洗来,就仿佛听见奶奶在说:"要先洗上面的,后洗下面的;先洗男人的,后洗女人的。"
她老是在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捏我的脚,对我叹息别人的大辫子是如何好看。她自己是一双半大的小脚。有一天走在路上,见到地摊上卖半大的童鞋,我用很便宜很便宜的价钱给她买了一双。她意外又吃惊--刚刚合脚,且是我第一次给她买东西,无声无息递给她,而我自己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正读高一。
她曾经包过小脚,无法穿正常的鞋子。眼睛瞎了后,姑妈给她做过几双,再以后就很难得到新鞋子。有时我心情无缘无故的好起来,会替她洗头发,或者坐在阳台有光的地方替她修脚。她那时就会叹息:唉,养儿养女还是有用啊。畸形的脚不修理踩在地上会很痛,她痛也没办法自己去修。为什么那时我们谁也没有想到替她买半大的童鞋来穿呢?
最后一两年,我经常帮她洗澡,扶她起来,很沉,她说:"唉呀,奶奶身子重,怕跌啊。"我就答:"哪里,人老了都这样。"她就流泪了。妈妈若在麻将桌上赢了钱,常会扔给我们一些。我得了钱后,常会觉得没地方好用,就会把钱给她,什么时候她走亲戚了,想用的时候有得用。给钱时她那时也会哭,但我当时不知道除了我没人给钱她。她是个瞎子,哪里也不去,每次走亲戚都是爸爸请了车接送,大家都认为她不必要用钱。
她总是默默的坐在哥哥身边,哥哥写字,看书,做作业,玩自己的文文静静的游戏,她就坐在他身边。初时还找他说话,但他不理人。她在哥哥身边那样冷清也要守在他身边,她爱他胜过爱我一万倍,因为他是男的。她还说:"他将来撑家门,你只能撑灶门!"但是全家人对她最好的还是我。可惜我是无意识的。就象天偶尔下雨,可是大地仍然很干。若我有意识,象今天这样明白一切,会对她好一千倍一万倍。我发脾气,使性子,把在妈妈那边不能发出的叛逆全数发在她那里,藐视她,对她称"你"而不是"您"。她每次听到我发这个音就气得颤危危地说:"你,你,你是跟哪个说话?!一点礼数都冇得!"她是个受过严格家教念过私塾的旧式妇女,谈吐对答,包括坐姿,绝不会让人捉半个不字。为了拘束我的女儿态,她每晚必在床头系一双长袜,提醒我第二天穿上。
我对她的好,现在想起来也只是因为我当时还没有被污染吧?我们彼此不喜欢,但是夜里要睡在一张床上。我仍然无意识的对她好,怨恨她们把所有的爱都放在哥哥身上。她一千个一万个不做我指望,眼泪仍然在我面前掉下来。
她是脑溢血,去得很快,那是九二年的夏天。当时爸爸在珠海出差,妈妈当即借了单位的车把她送回乡下老屋。乡下死了人是很大的事,妈妈应付的面面俱到,风光大葬之后,村里无人不羡慕她的命好。他们都做了孝儿孝媳,唯独不孝的是我,我当时在初恋,心挂着另外一个城市的男孩。
奶奶死后应该比生前更疼我,我是知道的。她死了大概终于不在乎男女了。
百女列传之九:祝你生日快乐
我曾在南方某个非常繁华的城市住过几年,那些长夜里我经常想像出两个半大的孩子,男的叫茶籽女的叫坤子,他们每天游游玩玩,时而莫名其妙的相遇,时而没有原因的消失。我就把他们吃的玩的说的看的记录下来,前后持续了大约两年,最后故事离开我自行发展起来,并有了圆满的结局。
现实生活中,我确实有这样一个朋友,她时而消失,时而出现,以她自己的方式生活在这个世上,或者确切一些说,是游离在这个世上。我们在十四岁那年认识,两个孤僻的孩子突然间遇上了,本能地互相排斥又关注着,之后的整个中学时代我们保持着一种奇怪的关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高中的最后一年,班上的男孩女孩开始明明暗暗地谈起了恋爱,以她的条件,我们都以为会跟某一个局长或市长的儿子拍拖,谁知她瞧上了一个非常文气的外地秀才。
那场恋爱如普天下所有的初恋一样,美丽而哀愁的结束了。几年后,我在南方一个小工厂做着打工妹的时候,传来她的消息,她闪电般地嫁了,对方是一个仅念过初中的男人。后来我在老家见到她,她真真正正是一个妇人了!她穿着一身极不协调的衣服,自己却毫无知觉,头发没有一点儿修饰的束在脑后,坐在一间餐厅的餐桌旁,扶着一个刚会走路的孩子。
我还是小女孩时,曾望着当时三十多岁的妈妈想:等我到了她那个年纪,一定不要像她那样!美丽、朝气和秀气的东西统统不见了,有的只是中年妇女的迟钝与暴躁,还有满身的俗气。那一天的她,忽然令我想起了小时候眼中的母亲。当时邻桌上有两个时尚的女郎用着餐,用乡音交谈:“我才不想那么年轻就结婚生孩子,也不收拾一下自己,弄得像个家庭妇女!”说罢用眼神扫一眼她。
她不说话,只是看那两个女郎一眼,依旧把食物往小娃娃的嘴里塞去。她的沉默有时是那么的压抑,似乎将所有的不甘心辗成了灰,不许它们作反。“小桂,你会这么过一辈子么?”她鄙夷地说:“你怎么样生活,不是24小时呢?这24小时跟那24小时,有什么区别?都是要过去的。”
那一天我有说不出的悲哀。她那样心甘情愿地活着,把自己当成另外一个人,仿佛那不自己的生命,只是别人的命运碰巧在她身上演绎。她对自己毫不心疼。
我们有个共同的闺密,名叫冰冰。有一年的夏秋之间,冰冰在办妥离婚手续的第二天与她一起飞到南方看我。我陪她们去逛街,冰冰试遍了商场里的每一款红衣服,说:“我要穿得艳一些,冲一冲晦气。”那一夜我们坐在桂花树下聊天,冰冰傲气地说:“我肯定还要嫁人,并且要嫁得比小义还要好!”这时候的小桂已经离开老家在海南做事了,她说:“现在肯定不是我的终点。未来那么长,怎么可能不发生一些事?不过想一想我从小到大的经历,每隔几年就会换一个地方,并且越换越远。我已经从中原换到了中国的最南方,再走远,难道是想要我出国?呵呵,我是不想出去的。”
那个有着桂花树的小庭院后来被政府拆迁了,那夜被月光照亮的话语,经流光的手放到了某个角落。关于她们两人的最后消息是,冰冰与小义复婚了;而小桂,我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一个商场里试着一件红色外套。
今天敲下的这些字,是专为小桂而写,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未来那么久远,她还会往哪里走呢?她曾经说过:“自由在手里握着,脚下却没有路。”她还曾说:“四面八方都是路,可是没有方向啊。”也许吧,有一天我会在更远的地方遇见她,她牵着上天如愿送给她的女儿,一如我想像中的那个小女孩,名叫坤子。她们宁静安闲地坐在草地上,而草地散发着一阵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