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之过,吾福也!

来源: 2008-09-14 02:51:0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声明,即是我们的福气。喜欢广陵姊妹的秀美文章。这里的吾为安娜晴天们。
当然也喜欢吾和非吾的文章,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