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 "給叔叔拿去槍斃之前"一句,用大陸標準普通話來衡量,似乎有瑕疵,但用粵語來讀,則毫

来源: 2023-06-11 14:36:5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無問題,且用字其實比較古典。"拿"字本有逮捕,捉拿之意,以前的白話小說就有使用:差人拿不将他来;差人都合他是一个人,谁肯拿他?——《醒世姻缘传》

竊以為,文學作品受作者地域影響。秋蘭君此處使用拿字,更偏文言文用法,也體現了粵方言特色。

附秋蘭君來書: 

From renqiulan: The bottom line is that it's okay to disagree without being disagree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