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領袖——蘇俄、美利堅合眾國、大不列顛獲致協議,在德國投降後及歐洲戰爭結束後之二或三個月內,在下列條件下,蘇俄應即參與盟國方面,對日本作戰:
一、外蒙古現狀(蒙古人民共和國)應予保持。
二、因日本在一九○四年之後,而被攫奪之俄國原享權益應予恢復,其中包括:
1、庫頁島南部,及其鄰近島嶼,將交與蘇俄。
2、大連商業港,列為國際港,蘇俄在該海港內之特別權益將予保護。蘇俄並得恢復租借旅順港,為其海軍基地。
3、中東鐵路以及通往大連之南滿鐵路,將由中國及蘇俄合組之機構共同經營。三國同意,蘇俄之特別權益,應予保障。中國繼續保持在東北之完整主權。
三、千島群島將割讓交蘇俄。
三國並確認對上列外蒙古、海港及鐵路之各項協議,須徵求 蔣介石主席之同意。羅斯福總統在斯大林元帥之建議下,將設法獲取蔣主席之同意。三強領袖獲致協議,在擊潰日本之後,蘇俄上項之要求,將毫無疑議地得以達成。
蘇俄表示樂意與中國國民政府簽訂中蘇友好協定,俾得以武力協助中國自日本壓迫下求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