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所见略同:-)哦,不,你是英雄了,我不是:-)。我也觉得9-10最漂亮。但宝马喜欢时尚,把穿衣服

来源: 2016-04-24 03:13:0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当个事儿来做。所以她常常寻求突破而做各种尝试。她生活在伦敦,时尚之都,见得多,又有一定财力,所以,有时候我们觉得突兀或者不对劲儿的,很可能仅仅是她有些超前或超过我们之处。比如你说鞋子是她的特色。我发出后也想,那些时装杂志或时装发布会的鞋子或其他细节,不是也常常出“格”吗?也许是我们太平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