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除了继续买法货没受影响外, 光想着我也难过我也愤怒, 但"不能CONVINCE别人, 那就根本可以置之不理"了. "1个自信的民族或个人, 听到负面的评价, 如果与事实不附, 可以争辩可以打官司"...实在不行可以置之不理. 这句话以什么为根据? 可以举个现代民族这样做的成功例子么? 又怎样证明这么做的民族是自信的, 不这么做的就是不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