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会不会判他有罪, 最终要看证据/证人和现行法律. 但俺肯定,

此人即使被判有罪, 他本人及其支持人的观点肯定在美国能找到.  

而刘晓波的自我辩护词, 你在中国找不到.   即, 刘晓波不可能得到公正的辩护.

这就是本质的差别. 

比起西方现行制度,  俺更不相信官本位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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