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帮是否冤案?用冤案除坏人自古有之,如徐级除严党,最后要看是否逆取而顺守?要求政客完全公义是坏人的诡辩

问题不在于审判四人帮是否冤案、是否符合程序正义?特别是在一个被扭曲的社会里。而在于除掉他们后是否有逆取而顺守, 有改善政务、民生。

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明朝中期,嘉靖皇帝时,徐级除严党, 所用的通倭罪名, 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是捏造的。但徐级和他的跟班高拱、张居正掌权后对人、对政务的处理都好过严党,当时人、后来的人多数不为这个缘故指责徐级。

相反, 东汉中期发生数起宦官用诡计除专权的外戚,但这几批宦官掌权后也没有改善朝政, 所以历史书既骂外戚专权、也骂这些宦官掌权。

面对一些邪恶的帮派、政客,在一个扭曲的社会, 要求“正面”人物、政客完全公义公正是一些坏人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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