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呀,我临时性爱你!好吗?
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际,实施强奸,法院认定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轻判入狱三年.
"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既非法律术语,词典上也查不到,为什么法院居然写进判决书?
结果,短短几天,网民对这一荒诞词汇的愤怒与无奈,在网络风起云涌.随之衍生出如"临时性被自杀","临时性受贿"...
这类"临时性+动词"新语法结构,认真搞笑.
即然法律文件可以这样用.那我以后就会对幸福这么说:
"幸福呀,我临时性爱你!好吗?"
拿你来开玩笑哩,不会生气吧.....
来源:郑州晚报,'"临时性强奸"是在挑战公众智商'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11-03/19442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