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呀,我临时性爱你!好吗?

来源: 2009-11-02 20:00:5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际,实施强奸,法院认定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轻判入狱三年.

"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既非法律术语,词典上也查不到,为什么法院居然写进判决书?

结果,短短几天,网民对这一荒诞词汇的愤怒与无奈,在网络风起云涌.随之衍生出如"临时性被自杀","临时性受贿"...

这类"临时性+动词"新语法结构,认真搞笑.

即然法律文件可以这样用.那我以后就会对幸福这么说:

"幸福呀,我临时性爱你!好吗?"

拿你来开玩笑哩,不会生气吧.....

来源:郑州晚报,'"临时性强奸"是在挑战公众智商'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11-03/19442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