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几个问题
找了一个新工作。前前后后面试加签约去了四次,历时一个月零十一天。这是我“踏入社会”第一次去找工作,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正常程序。
拜一去签的时候,说定十月26号开工。今天收到future老板的e-mail,讲26号太迟了,但由于这是我最早可以开工的日子,他也不强求我提早,但是要我同意现在就开始帮他做新工作的东西。信里好像隐约埋怨我,说我当时说notice period是一个月,现在搞到一个多月,耽误他的计划。哎,怎么办?我应不应该打给我现在的hr,cancel我的leave来offset我的one month notice? 还是现在就闷头给他干活,while我还在旧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