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搞少男又一宗 32岁少妇两周内7次与13岁男生胡搞
(2009-04-06 2:50pm)
(新加坡讯)一名32岁少妇,涉嫌在短短两个星期内,7次与一名年仅13岁男生发生性关系,结果被控上法庭。
联合晚报报道,这相信是本地第二起成年女人被控与16岁以下未成年少男发生性关系的案件。
不久前,一名女教师(也是32岁)也因为6次跟一名15岁男生发生性关系,被法庭判坐牢10个月。
今早在法庭过堂的少妇,是在一个星期前被控,法庭当时准许她以1万元保释,但她无法筹到保金,因此被还押至今,案件今天在法庭提堂。
少妇面对7项控状,指她于去年5月4日到5月17日之间,前后7次在该名13岁男生的同意下,跟他发生性关系。
控状指少妇触犯刑事法令第376A(1)(c)节的罪名。
在这项条文下,是指任何人(不论男女)对未满16岁的少男作性侵入行为,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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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女人如狼似虎啊
[即时报道]少妇搞少男又一宗 32岁少妇两周内7次与13岁男生胡搞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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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病态。
-雪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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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09 postreply
0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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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公安局好像也是不管的
-老兵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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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09 postreply
0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