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学到很多东西, 真正感觉到做生意实在是比做工要合算的多了。 在澳洲, 打工的是先缴税后花钱, 做生意的是先花钱后缴税, 这一前一后, 学问可大。 你说要是我在新加坡打半年工, 绝不会想到要再买一个房产, 可是做生意做了半年多, 就开始想了, 实力是一个方面, 但最重要的是不买的话, 税务上就不会有什么大的好处。。。。。。现在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有钱人总是有很多房子了。。。呵呵。
至于风花雪夜的事情, 我想我已经过了那个时代了, 我已经有过太多的幸福和痛苦。。。就让它离我而去吧。。
那撒谎说我回澳洲不值, 其实还是值得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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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碗里多块儿肉?可你失去的太多太多,太多太多
-决不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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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2009 postreply
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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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in jarkata now,later fly to singapore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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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09 postreply
2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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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的选择离开“水”,是为了
-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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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09 postreply
08: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