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罪恶史----借空难传教, 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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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前基督教在传教时,凡是那些不接受基督教的 ,都几乎有被屠杀的危险。基督教抵达菲律宾时,凡不接受的,都被屠杀。在南美洲、北美洲、中东、非洲、甚至欧洲等等,情形都是一样。由于不接受基督教而被杀的,该有千千万万人!
2。比如贩卖黑人奴隶,由于圣经认可、甚至鼓励奴隶制度,因此基督徒屠杀、贩卖、虐待黑人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事或商业贸易。据估计,约有一千七百万黑人死于基督教所认可的奴隶贩卖!
3。郑和抵达北美洲在基督徒抵达之前,可是郑和却没作孽。基督徒抵达后,基督徒为了占有北美洲,大肆屠杀印第安人,信了教的就饶他命。据估计,基督徒在北美洲和南美洲大约屠杀了一千四百万人。当时的教宗,尼科拉斯五世,支持这样的屠杀,并强逼当地人民信教,不信教的就逼为奴隶。
4。在十字军东征的过程里,约有一百万无辜的平民妇孺被屠杀:
a。在第一次东征时,十字军于1099年攻克耶路撒冷,这些基督教军队把城中所有的百姓妇孺全杀掉,不留一个活口。
b。在第二次东征时,一个过后被封圣的非常有影响力的、主战的法国修道院院长圣伯纳这么说:异教徒的死亡就是基督徒的荣耀,因为耶稣基督也获得荣耀!
5。十三世纪基督教屠杀约廿万卡达尔教徒,就因为他们被认为是异教徒。
6。约有三十五万名无辜的、非教徒的百姓妇孺在基督教的宗教法庭中被杀害。
7。约有一百万非教徒死于猎巫行动中,其中四分之三是女性。教廷,改革新教都无法脱离其责。
8。欧洲卅年战争--天主教和新教之战争。
9。一些无恶不作的教宗、教士等竟被封圣,就如最近那些在中国为非作歹的教士被封圣一样,完全无视被害者的感受!
10。六百万犹太人在二战中被屠杀,基督教难辞其咎!
11。二战时,教廷及其传教士在克罗地亚屠杀了约七十万塞尔维亚人,犹太人等少数民族,就因为他们不接受基督教。
12。1994年卢旺达的胡图族,也是信基督教的,屠杀了最少五十万人(有些估计八十万到一百万人)异教徒。在卢旺达,基督教被等同憎恨。可是梵蒂冈有采取什么行动吗?没有!甚至还包庇罪犯!
13。教廷袒护津巴布韦的杀人恶魔,就因为他是天主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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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邪教不能算宗教了。基督邪教杀人忒多,杀害大量异教徒
在我和一些基督徒朋友交谈时,他们提到,总观整个世界,大多以基督教治国的国家(如美国等)都比非基督教治国的国家(中国、苏联等)搞得要好。
我不以为是这样。如韩国,主要是个佛教国家,可它搞得很好。南美都是天主教国家,可都搞得乱七八槽。历史上欧洲的黑暗时代,那时宗教最有权,可却是最糟不过的时候。
基督教约在二千年以前起源于耶路撤冷地区,它受犹大教的影响很大。事实上,《旧约圣经》就是犹大教的经书。基督教开始时是在下层社会中得到发展,主要反映贫苦人民的心声。后来,基督教逐渐传至罗马帝国的中心地带。统治阶层起先极力反对,其后则着力提倡。并以梵蒂冈为中心渐次建立了一套完整深严的基督教(罗马天主教)教会制度。基督教后来一分为三,即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东正教是随着西罗马帝国覆灭,由建都于君士但丁堡的东罗马帝国所建立。新教则是十五至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结果。新教又分德国的路德派和瑞士的加尔文派,其中加尔文派后来以清教徒一系从英国移到美国,在美洲新大陆占据了统治地位。目前罗马天主教的主要影响在西欧、南欧和拉美;东正教的主要影响在中欧、东欧和苏联,新教的主要影响在西欧、北欧和北美。新教在美国主要有 The Baptists (浸礼会)、The Methodists (卫理公会)、The Pre*****yterian Church (长老会),
在欧洲中世纪的约一千年间,基督神权具有无上的权威,教皇甚至享有任免各国君王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人权乃至君权不免都被沦为神权的奴隶或陪衬。欧洲文艺复兴开始后,人才逐渐从神的笼罩下得到部分解脱。十七世纪以后的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神权的权威。对基督教神学较沉重的打击来自达尔文的进化沦。尽管如此,基督教在广大西方人心目中仍享有较高的地位。这部分地因为传统的因素,部分地因为基督教教义中的某些成份。有学者甚至认为基督教的新教精神是欧美近现代文明迅猛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
西方基督教在教义,教规,宗教组织形式和宗教仪式等方面都较复杂和正式。以此做为比较,这种意义上的宗教在中国一直不很发达。有人称儒家为儒教。但儒家应更接近一种关于人和社会组织的哲学,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公元一世纪左右佛教开始传入中国,因此刺激了中国本上宗教--道教的产生。道教与先秦时老子、庄子的道家不相等同,后者是哲学,强调生死听其自然,与道教的追求长生不老自然不同。后来,儒、道、佛逐渐合流,形成以儒为主,道佛为辅的局面。将儒家宗教化有过两次尝试,一是汉董仲舒时期,一是请未康有为时期,均收效不大。大约在元朝时,基督教开始零星进入中国。
到明末时,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耶稣会传教士已在中国建立起一定的影响,徐光启即是一例。由于清康熙皇帝实行锁国政策,中国与西方的接触中断了近二百年,基督教与中国的关系也因此而被隔离。应该说,基督教对近、现代中国的影响始于1805年,即英国传教士玛利逊抵达中国那一年。后来,西方在华传教事业以美国的势力和影响为最大。从传教的成果而言,基督教一百多年来并未在中国取得很大的成绩。这主要是中国人,尤其是统治阶层的反对。许多“教案”的实例说明,反洋教的策动者经常来自土豪、乡绅等权势阶层。这既有儒家正统和基督教之间的意识形态之争,又有乡绅阶层与传教士之间的权力之争。平心说来,与佛教传入中国不同,基督教十九世纪以来的进入中国不全是一种自然,平等的过程。这是因为传教士的背后有不平等条约的支持,有炮舰的支持。由教案而引发的排外情绪越来越高涨,最后演成义和拳运动和八国联军攻下北京之悲剧。
如果说西方在华传教事业不甚成功的话,其副产品对近代中国的进步则颇有贡献。为配合传教,西方教会组织在中国开办了不少学校、医院、报馆,翻译了很多西方科学、教育、文化书籍。有些传教士还参与推动中国的社会改革,如反妇女缠足等。对中国教育文化事业具有永久影响的自然要数西方在华教会学校。最著名的教会综合性大学有燕京、东吴、圣约翰、金陵、岭南等;享有盛名的四大医学院(协和、齐鲁、华西、湘雅)也全是教会学校。这一批教会学校后来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宗教在人类文明的某些方面曾经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消极的作用也多得很。欧洲黑暗时代,教会对人的迫害大家是熟知的。在中国近代史上,宗教也扮演了一个很不光彩的角色。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就是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圣经来进行的。那些不平等条约,在要求割地赔款之余,还要加上一条允许教士传教。打个比方,一个强盗,救人放火之后再规定别人去读《圣经》——这岂不是极大的虚伪和讽刺:这种以枪炮为后盾的传教方式是注定要失败的,西方宗教在中国的经历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宗教经验归根结底是一个很个人的感受。我关心的是怎样使宗教在人类文明上产生积极的作用。在这个方面,我有几点小小的建议
第一点是宗教应该认识到自己适用的范围,不要逾越了它的界限。在现代,要是教会再反对在课堂讲授进化论或主张讲授神创论,那就象从前反对日心说、主张地心说一样,这是很不恰当的。宗教要在自己适用的范围内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是妨碍了知识的进展,这样才会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第二点是宗教的包容性应该强些。不但对不同的宗教要容忍,对无神论者也要容忍。历史上的每场“圣战”,都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天主教、基督教、犹太教、回教照理应该是 “兄弟教”,怎么会们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宗教之间的排斥性这么强,对外还能起些什么积极的作用?此外,我们主张有信教的自由,也应该主张有不信教的自由。在无神论的国家要强调前者,在有神论的国家要强调后者。五十年代麦卡锡主义猖狂时,许多人就不敢承认自己是无神治者,因为怕被等同于共产主义者而受到迫害。这种狭隘的思想延续到六十年代,在种族主义最强烈的南方尤其严重,甚至到现在也没有消失。
第三点是我希望宗教能回复到为被压迫者被侮辱者和被损害者请命的初衷。以基督教为例,开始时它是站在被压迫者一边,立场是正义的;后来被当权者利用,成了统治阶级的工具,就开始变质了。我觉得宗教应该回复到与不幸的人站在一边的道德立场。
不因为基督教愤怒的人,不认识基督教!基督教是全世界学者公认邪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