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年初我从部队退伍的时候, 当时不少战友都分配到市政管理部门工作,其中不少人就是
现在所说的城管。
城管不是非法执法, 是根据所在城市的市政管理法规行事的。 这一点和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所谓协警没有多大差别。
现在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同样是非常严格的, 而且是无法申辩的, 还不能有任何口头或举止上的反抗。当然这些'城管"的行为是很文明的, 就是直接发罚单就是了, 你想跟他吵他也不跟你吵, 不跟你直接冲突。你拒付罚单也不要紧, 反正到时有法院来找你, 你拒出庭也不要紧, 带枪的警察直接上你家来找你要钱, 没钱也不要紧, 警察可以把你家的东西直接拉出去拍卖来付罚款。一次付不起也不要紧, 分期付就是了, 不过要加利息。
我在邮局工作的时候常有警察来代缴各式各样的数额的款项, 细问之下, 原来全是从这些人家上门缴上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