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判决结果猜想,转帖

“薄熙来案”判决结果猜想

原创于: 2013-08-21 21:26:06标签:“薄熙来案”判决结果猜想笔者曾公开发文预测过4起(三“死”一“活”)案件的判决结果,准确率竟达百分之百。第一起是预测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坚信《“坦白”救不了郑筱萸》,原因就在于他弄得全国人民都“看不起病”,用过去的话说就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第二起是预测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贪腐案,认为《杭州“许三多”,恐性命难保》,其中一条理由就是其竟将“睡女干部”公开出来,激起民愤;第三起是预测河南省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强奸案,理由如标题《强奸10余名幼女,永城市委办副主任死定了》;第四起是预测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认为《猜想:刘志军或能保老命一条》,主要是综合刘志军庭审前,有关部门的新闻发布进行分析。预测“薄熙来案”的判决结果,当然也只能是综合目前的一些权威信息发布,外加对“陈良宇”案和“陈希同”案判决结果的横向比较。当然,该案首先可以确定不需要在“生”和“死”间猜测,薄肯定不会被判死刑,甚至也不会被判无期徒刑。理由不必细说,除了其特殊的政治身份外,还有就是网络时代更具透明的法治环境。我们不妨看看同为政治局委员、直辖市市委书记的“二陈”案:1998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有期徒刑1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 年。2008年4月,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此次济南检察院指控薄熙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从以上信息不难看出,薄熙来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远高于“二陈”,其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危害,也远大于陈良宇,“三罪并罚”后,其判决结果应该不会比“二陈”明显偏低,甚至应该高于陈良宇的18年。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毕竟不是施行“判例法”的国家,因此把薄熙来和“二陈”进行比较,也只能是简单的对比。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往往相差甚远。比如多数涉案超亿元的案犯没有判死刑,甚至仅判无期徒刑,但同时也有涉案金额不到亿元而被判极刑的。此外,虽然薄熙来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远高于“二陈”,但近几年货币贬值厉害,尤其是在贪官量刑方面因“少杀慎杀”而导致的“货币加速度贬值”,也令“薄案”与“二陈”案失去了可比性。但即便如此,“薄熙来”案因为包括“特别巨大”、“数额巨大”、“重大损失”和“特别严重”,因此也难有“法外施恩”的可能。单项罪名有一两项按照最高刑期量刑,分别判15年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三罪并罚”后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0年,因此对薄熙来的最后量刑或在16年至20年之间。笔者作为一名非法律专业人士,预测“薄熙来案”的判决结果,完全只是从感性方面去分析,不具有权威性。但笔者相信,在微博、微信时代,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敢于“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其“透明性”即凸显出该案将会严格依法审理。贵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薄熙来被起诉,也再次告诉社会,法治社会不允许有法外特权,任何人践踏党纪国法,都不能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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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就是娱乐吗。。。 -我和网管有个约会- 给 我和网管有个约会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9/2013 postreply 21: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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