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
来源:
焚琴煮鹤.
于
2013-02-23 08: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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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诽谤只是民事纠纷,报警必须是刑事罪。李叶明试图动用公共资源,免费解决他个人的名誉问题,说明他不懂新加坡的法律。
并且,报警会激怒网民,他们会继续在他的博客里挑刺,如果成心找,肯定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