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

来源: 2013-02-23 08:48: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因为诽谤只是民事纠纷,报警必须是刑事罪。李叶明试图动用公共资源,免费解决他个人的名誉问题,说明他不懂新加坡的法律。

并且,报警会激怒网民,他们会继续在他的博客里挑刺,如果成心找,肯定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