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优雅社会行为,必须不涉及商业利益(转贴)
鼓励优雅社会行为,必须不涉及商业利益 --李宁国
我于本月15日的投函,是为了反映这几年来,小贩中心摊主和食客对清洁外包公司的投诉。再来就是小贩中心清洁费用将大幅提高,工人薪金及效率却不见提升,因为这涉及到公共利益,值得关注。文章刊登后,意料中的得到一些回应。
环境局何永泰先生说:“小贩并没有被强制把清洁工作外包”,这点颇让人费解。根据我向许多小贩了解,各别摊主是不能退出外包碗碟清洁计划的。也就是说,那是强制性的,如果环境部坚持那不是事实,那有关部门是否该彻底的全面彻查了解?
摊主的不满,是因为每个月都按时缴付一笔不小的清理费,但是,外包公司的服务却每况愈下,没有足够的人手清理桌面,导致食客也怨声载道,直接影响小贩们的生意。曾经问过一些摊主,为何在非繁忙时段,不自己收回摊位前的碗碟,?对我来看那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可是,摊主回应:“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付清理费,而且数目不小,难道还要我们自己清理不成”?如果费用低我们就无所谓,可是清理费用一直在上涨,工人却越来越少,这是什么道理?
当然,并非所有外包公司都无法提供良好的服务。那些无法达标的承包商,就是无法履行合约,必须接受惩罚。但是,他们非但不必受罚,反而获益。提倡优雅社会行为绝对正确,以义工劝导人们用餐后,自行归还碗碟,如果是在清洁服务正常的前提下提出,那相信会获得食客们的支持,就算是有人反对,也不至于脑残到在报章撰文公开告诉读者自己是反对者。
新加坡是个法制社会,有法律条文管制业者,食客们应该想知道是哪个机构负责和如何审核这些外包公司?是否有条文处罚无法提供足够工人的承包商?就如我们的交通业者一样,若无法在服务上达标,将面对处罚。清洁外包公司一再被处罚仍无法改善服务,摊主们是否有权终止合约更换承包商?在外包公司的合约到期时,是否有透明的机制,公开让其他公司参与竞标?从何处能得到这些招标的讯息?谁能确保过程中没有黑箱操作,垄断承包,谋取暴利?
不过,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一共有九个包括麦士威小贩中心的碗碟清理费,在不久后将全面调高近两倍。何先生说小贩並没有被强制接受清洁外包服务,那麽为何电视上受访的麦士威小贩中心的代表,一脸无奈的说,环境部官员告诉他,碗碟清理费大幅调高势在必行,他们无法反对。不过他也说,环境部为了舒缓小贩的压力,会分阶段涨价。
既然小贩不是被强迫聘用准备大幅起价的承包商,那为何他们无法在承包商的合约到期后,再通过小贩管委会,重新招标,让其他业者加入竞标,避免清洁费用大幅度起价?不是说有竞争就能提高效率吗?我多次到麦士威小贩中心用餐,发觉那里的清洁工人,清理桌椅的配备跟一般其他小贩中心没有不同,更看不出清洁工人有经过什么严格训练,老实说,桌子清理后,一眼望去还是看到污迹。再说,老人家清理桌子,须要什么特别技能?
摊主和食客们会很想知道,那九个准备大幅度调高清理费近两倍是否都属同一个承包商承包?基于什么准则强制向摊主征收那麽高的清理费?小贩无法拒绝,也通过环境部的批准?涨价的幅度是以什么为标准?清理费涨价后额外收到的钱,是否是准备给清洁工人大幅度加薪?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如果有人能清楚向小贩和食客说明,那是最好不过的,也对当局批准大幅调高清洁费用增加透明度。
回应吴大地:(第一段务必保留)
我必须回应吴大地23日的来函《怎么能反对“食客自动归还碗盘运动”》。可能我的文笔不好,本月15日以近1500字的投函,仍然无法让他明白我文章的真正含义。首先,他的回应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叙述他们一行人在国外注重环境清洁的好事。这不禁让我想起在几年前到台北,一些台北的朋友对我不随意把手中的垃圾丢弃,而是放回自己的袋子而严肃的对我说:“你真不像新加坡人”!(在台北不容易在街边找到垃圾筒)他们说,来过新加坡几次,慕名参加我们的一些大型户外活动,包括国庆检阅典礼,跨年舞会等活动,结果,散场后一片狼籍,让他感到很震憾,原来新加坡有那么多垃圾虫,而且就算是在国家的生日上,也照样放肆!
吴大地的回应,似乎认为这么多年来小贩中心没人及时清理桌面,不是外包清洁公司的错。他也不认为外包公司剥削工人,也不愿意承认外包公司没有足够人手,导致小贩中心的清洁水平下降。他对清洁工人被剥削的事实,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似乎认定这群社会底层劳动者的命运,只能交由这些外包商业集团掌控和垄断!让我再次重申,我是在不同小贩中心用餐时和摊主沟通,向清洁工人了解他们的工作时间,薪酬等问题。这些摊主和清洁工人有的原本不想开口,但是,当他们知道我准备在报章为他们说话,才愿意向我透露问题的根源。
我在文章提出由小贩们通过管委会,自行聘用清洁工人,吴大地却置疑可行性。如果外包政策真让摊主受惠,不必面对碗盘没人收拾的局面,我想,没有任何一个摊主会没事找事。还有,我不明白,吴大地怎么会置疑,“提高清洁工人的薪金,或者由业者自行聘用清洁工人”,不能解决问题?他单纯否定置疑,并没有清楚解释为什么不能。
当我提出一些看法的时候,他也斩钉截铁的认为不可行。在现有机制出现问题的时候,否定别人提出的替代方案,都还没就断言行不通,这种思维蛮横专制,不可取。他还认为我的建议是“神奇的商业管理,很奥妙,希望我详细解释”。我倒想请问他,其他中小型行业,难道就没有直接聘用员工吗?这些中小型企业难道都拥有神奇的商业管理模式?难道吴大地也是通过外包公司获得工作?这么多年都是受到外包公司的合约聘用?我对他这种化简为繁的思维实在无法理解,对我而言那是超乎神奇的。
我也想请问他,为何清洁工人这类社会最底层的人,须要受外包公司的控制和剥削?为何他们无法在新加坡的劳工法令下,跟一般员工一样,受到劳工条例的保护?说穿了,这些人受教育不多,很容易被剥削,成为廉价劳工。他们不像我和吴大地一样能提笔置疑和反驳问题,甚至在须要的时候,入禀法庭以司法程序,为自己的不平等待遇讨回公道!不过,全世界的政客和无良商家,都深知这个道理,也知道如何利用这些人的弱点。我坚信,政府是有责任以法律来保护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国人,避免他们被无良商家剥削。别以其他国家跟新加坡对比,因为大家可能面对同样一个问题,但是问题根源未必一样。这样的对比,是轻率和不适宜的。
吴大地的文章,被读者转载到联合早报网,遗憾的是,得到的都是负面回应,可见他以偏概全,避重就轻的观点,无法获得早报网读者的共鸣,本文截稿前也没在传统华文报章,看到有读者撰文支持他的论点。所以,希望他能再深入了解问题,如果他仍然否定我的看法,那可以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一味否定替代方法,对问题没有帮助。当然,最后该怎么做,完全是各别小贩管委会的决定。
我希望吴大地能到小贩中心,亲自向那些劳动阶级者了解,他们是希望领取与自己劳力付出对称的薪金,还是食客帮忙归还碗碟?无法提供合理薪金而面对人手短缺的外包公司,就算倒闭,那也是市场力量决定。适者生存,总会有一些有良知的公司,以合理的薪金聘用到工人,能继续提供优质的清洁服务。推行优雅的社会行为,必须是在没有涉及任何商业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人因为商业外包服务出现问题,就以道德伦理掩盖症结,转移视线,模糊焦点,是很要不得的,这也是在公开侮辱公共智慧!
我于本月15日的投函,是为了反映这几年来,小贩中心摊主和食客对清洁外包公司的投诉。再来就是小贩中心清洁费用将大幅提高,工人薪金及效率却不见提升,因为这涉及到公共利益,值得关注。文章刊登后,意料中的得到一些回应。
环境局何永泰先生说:“小贩并没有被强制把清洁工作外包”,这点颇让人费解。根据我向许多小贩了解,各别摊主是不能退出外包碗碟清洁计划的。也就是说,那是强制性的,如果环境部坚持那不是事实,那有关部门是否该彻底的全面彻查了解?
摊主的不满,是因为每个月都按时缴付一笔不小的清理费,但是,外包公司的服务却每况愈下,没有足够的人手清理桌面,导致食客也怨声载道,直接影响小贩们的生意。曾经问过一些摊主,为何在非繁忙时段,不自己收回摊位前的碗碟,?对我来看那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可是,摊主回应:“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付清理费,而且数目不小,难道还要我们自己清理不成”?如果费用低我们就无所谓,可是清理费用一直在上涨,工人却越来越少,这是什么道理?
当然,并非所有外包公司都无法提供良好的服务。那些无法达标的承包商,就是无法履行合约,必须接受惩罚。但是,他们非但不必受罚,反而获益。提倡优雅社会行为绝对正确,以义工劝导人们用餐后,自行归还碗碟,如果是在清洁服务正常的前提下提出,那相信会获得食客们的支持,就算是有人反对,也不至于脑残到在报章撰文公开告诉读者自己是反对者。
新加坡是个法制社会,有法律条文管制业者,食客们应该想知道是哪个机构负责和如何审核这些外包公司?是否有条文处罚无法提供足够工人的承包商?就如我们的交通业者一样,若无法在服务上达标,将面对处罚。清洁外包公司一再被处罚仍无法改善服务,摊主们是否有权终止合约更换承包商?在外包公司的合约到期时,是否有透明的机制,公开让其他公司参与竞标?从何处能得到这些招标的讯息?谁能确保过程中没有黑箱操作,垄断承包,谋取暴利?
不过,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一共有九个包括麦士威小贩中心的碗碟清理费,在不久后将全面调高近两倍。何先生说小贩並没有被强制接受清洁外包服务,那麽为何电视上受访的麦士威小贩中心的代表,一脸无奈的说,环境部官员告诉他,碗碟清理费大幅调高势在必行,他们无法反对。不过他也说,环境部为了舒缓小贩的压力,会分阶段涨价。
既然小贩不是被强迫聘用准备大幅起价的承包商,那为何他们无法在承包商的合约到期后,再通过小贩管委会,重新招标,让其他业者加入竞标,避免清洁费用大幅度起价?不是说有竞争就能提高效率吗?我多次到麦士威小贩中心用餐,发觉那里的清洁工人,清理桌椅的配备跟一般其他小贩中心没有不同,更看不出清洁工人有经过什么严格训练,老实说,桌子清理后,一眼望去还是看到污迹。再说,老人家清理桌子,须要什么特别技能?
摊主和食客们会很想知道,那九个准备大幅度调高清理费近两倍是否都属同一个承包商承包?基于什么准则强制向摊主征收那麽高的清理费?小贩无法拒绝,也通过环境部的批准?涨价的幅度是以什么为标准?清理费涨价后额外收到的钱,是否是准备给清洁工人大幅度加薪?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如果有人能清楚向小贩和食客说明,那是最好不过的,也对当局批准大幅调高清洁费用增加透明度。
回应吴大地:(第一段务必保留)
我必须回应吴大地23日的来函《怎么能反对“食客自动归还碗盘运动”》。可能我的文笔不好,本月15日以近1500字的投函,仍然无法让他明白我文章的真正含义。首先,他的回应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叙述他们一行人在国外注重环境清洁的好事。这不禁让我想起在几年前到台北,一些台北的朋友对我不随意把手中的垃圾丢弃,而是放回自己的袋子而严肃的对我说:“你真不像新加坡人”!(在台北不容易在街边找到垃圾筒)他们说,来过新加坡几次,慕名参加我们的一些大型户外活动,包括国庆检阅典礼,跨年舞会等活动,结果,散场后一片狼籍,让他感到很震憾,原来新加坡有那么多垃圾虫,而且就算是在国家的生日上,也照样放肆!
吴大地的回应,似乎认为这么多年来小贩中心没人及时清理桌面,不是外包清洁公司的错。他也不认为外包公司剥削工人,也不愿意承认外包公司没有足够人手,导致小贩中心的清洁水平下降。他对清洁工人被剥削的事实,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似乎认定这群社会底层劳动者的命运,只能交由这些外包商业集团掌控和垄断!让我再次重申,我是在不同小贩中心用餐时和摊主沟通,向清洁工人了解他们的工作时间,薪酬等问题。这些摊主和清洁工人有的原本不想开口,但是,当他们知道我准备在报章为他们说话,才愿意向我透露问题的根源。
我在文章提出由小贩们通过管委会,自行聘用清洁工人,吴大地却置疑可行性。如果外包政策真让摊主受惠,不必面对碗盘没人收拾的局面,我想,没有任何一个摊主会没事找事。还有,我不明白,吴大地怎么会置疑,“提高清洁工人的薪金,或者由业者自行聘用清洁工人”,不能解决问题?他单纯否定置疑,并没有清楚解释为什么不能。
当我提出一些看法的时候,他也斩钉截铁的认为不可行。在现有机制出现问题的时候,否定别人提出的替代方案,都还没就断言行不通,这种思维蛮横专制,不可取。他还认为我的建议是“神奇的商业管理,很奥妙,希望我详细解释”。我倒想请问他,其他中小型行业,难道就没有直接聘用员工吗?这些中小型企业难道都拥有神奇的商业管理模式?难道吴大地也是通过外包公司获得工作?这么多年都是受到外包公司的合约聘用?我对他这种化简为繁的思维实在无法理解,对我而言那是超乎神奇的。
我也想请问他,为何清洁工人这类社会最底层的人,须要受外包公司的控制和剥削?为何他们无法在新加坡的劳工法令下,跟一般员工一样,受到劳工条例的保护?说穿了,这些人受教育不多,很容易被剥削,成为廉价劳工。他们不像我和吴大地一样能提笔置疑和反驳问题,甚至在须要的时候,入禀法庭以司法程序,为自己的不平等待遇讨回公道!不过,全世界的政客和无良商家,都深知这个道理,也知道如何利用这些人的弱点。我坚信,政府是有责任以法律来保护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国人,避免他们被无良商家剥削。别以其他国家跟新加坡对比,因为大家可能面对同样一个问题,但是问题根源未必一样。这样的对比,是轻率和不适宜的。
吴大地的文章,被读者转载到联合早报网,遗憾的是,得到的都是负面回应,可见他以偏概全,避重就轻的观点,无法获得早报网读者的共鸣,本文截稿前也没在传统华文报章,看到有读者撰文支持他的论点。所以,希望他能再深入了解问题,如果他仍然否定我的看法,那可以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一味否定替代方法,对问题没有帮助。当然,最后该怎么做,完全是各别小贩管委会的决定。
我希望吴大地能到小贩中心,亲自向那些劳动阶级者了解,他们是希望领取与自己劳力付出对称的薪金,还是食客帮忙归还碗碟?无法提供合理薪金而面对人手短缺的外包公司,就算倒闭,那也是市场力量决定。适者生存,总会有一些有良知的公司,以合理的薪金聘用到工人,能继续提供优质的清洁服务。推行优雅的社会行为,必须是在没有涉及任何商业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人因为商业外包服务出现问题,就以道德伦理掩盖症结,转移视线,模糊焦点,是很要不得的,这也是在公开侮辱公共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