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问题,9月1日起,PR和准证持有者有难了
从今年9月起,,薪水介于4500元至7999元的中等技能P2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持有人,将不能再赞助父母或配偶父母到新加坡长住;他们和最高级别的P1就业准证持有人也不能再为配偶父母申请长期探访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月入至少4000元的S准证和就业准证持有人,才能为配偶和子女申请眷属准证。
建屋局允许符合五年最低居住年限的PR屋主出租组屋,不过出租的安排应该是暂时性的。如果PR家庭不再需要组屋自住,应该将组屋卖掉,而不是租出去。永久居民屋主出租整间组屋的总年数,也限定为五年,这意味着他们今后不能无限期出租组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