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人•胡姬酒肆 谁动了谁的拉链 ( 未成年勿入!)

来源: 2012-04-29 06:38:4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新加坡,去到"大红灯笼高高挂"的芽笼红灯区,嫖妓是100%合法的!

但是,若你没有王语嫣那种凭着他人举手投足,就能猜到人家武功来历.辈份年龄的过人眼光,尤其是能准确地分辩出为你作性服务工作的女生是十七岁半或十八岁,剑在弦上时还能悬崖勒马,那么你可能会象下面这位仁兄,惹上九星期的牢狱之灾!

风调雨顺的新加坡,在428"联合早报",用头版头条,隆重推出下列社会新闻,"前校长承认嫖雏妓,坐牢九星期"。这是本地共48名被告涉及在内 ( 有高级公务员,校长,军官,老师,名流之后),弄得沸沸扬扬,轰动狮城的网上买春案之首个认罪的被告的判决报道。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并没有尽力查证卖淫女生的年龄,如果女生不让他查,他应走开,这是他应尽的法律责任。那些愿意冒险的人,就必须承担后果。"

如果前校长的律师,向教法官大人提出下列问题,不知法官如何回答?

假设一消费者去名牌店消费,买了一个VL包,店家告诉他是牛皮制的,但实际是稀有保护动物貂皮所制造的,那么该消费者是否应该为不能准确分辨皮革被判有罪呢?请法官大人注意,分辨皮革可是非常专业的工作。

撇过"卖春网站"的营业执照合法与否不谈(这是执法者的工作),确认所提供妓女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不是网站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吗?!怎么好让消费者为网站经营者所犯错误获罪 ?

假如该前校长是去新加坡芽笼红灯区作合法的"性消费",遇到同样的女生年龄问题,那么该前校长是否同样有罪? 或是他应该向新加坡消费者恊会投诉,该店乱点鸳鸯配,以疵充好,误导消费者犯罪!

其实,嫖雏伎有罪是全球各国难得的共识之一( 除此之外,不管是事关全球生态环境的排气费税,或是事关毁灭地球之核扩散原则,各国政府皆各自为阵,很难达成共识!)。网上买春涉足嫖雏妓的被告们被判罪,的确是咎由自取,不容置疑!但在一个嫖妓不犯法的国家,要为被告们恰如其分地定罪,让公众口服心服,需要一些智慧。难怪法官把前校长的罪行判得如此惟妙惟肖,咋一听,仿佛在指控作医生的没尽职为病患作体检一般,让人忍俊不禁,有点隔靴掻痒的感觉。如果前校长在芽茏街边,直接找无执照妓女交易,那么上述检查年龄一罪就当之无愧,不可推卸!

哈哈,世上凡法律条款经常都是被定义得理论上可行,实施起来可笑但不太可能,但若不做,一旦被逮住就让人无处遁形的玩艺儿。

可能是全球变暖效应加剧了,今年开春以来了,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们",仿佛春心荡漾,"拉链门"事件频频见报。

米国总统奥巴马,在哥伦比亚出席美洲国家领导人峰会时,手下多名特勤局特工,在卡塔赫纳酒店招妓的丑闻被媒体爆出。当然,这对频具独立思维,见过大世面的米国大众来说,这也只是小儿科。想当年,面对前总统克林顿和实习小女生莱文斯基,在白宫内胡天胡地,原创了"拉链门"这样声明远播的丑闻事件,虽历经弹劾挣扎阶段,米国大众,最终还是理智地,未把政绩卓越的克林顿扯下总统的宝座。

米国大众把精英的道德和能力一分为二地看待是成熟,明智之举,是米国之福!

谈到"拉链门",人们往往认为,"食色性也",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们拉链关得不严而惹的祸。其实在法制国家,根本就没有"逼良为娼"这回事!一切"情色交昜"多数都是在两厢情愿的情景下达成的!恰恰是用上半身思考的女人们,对金钱/权势/知名度/青春饭/快速致富等有了错误的认知,放松了对裙子拉链的控制,才构成了"拉链门发生的温床。

虽然说"红颜祸水"一说是不折不扣的大谬不然!但若女人们锁紧她们裙子的拉链,那么事上就会少发生很多男人们"拉链门"事件!

愿世上没有"红与黑",只有更多纯洁无瑕的"罗密欧与朱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