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算什么,90年代初有个澳洲鬼佬在上海偶遇一当地女子

陷入热恋,闪婚。沪女半年多后获得澳洲居留权,提出要与洋汉子分手。新婚燕尔,
就提离婚洋老公不解,问沪妻何故,答曰:“我要和原来的老公复婚。”人家当初
就是为了出来假离婚的。
双方正式离婚,沪女首任老公奔赴澳洲破镜重圆,双双获得当地居留权。沪女临走
前还分了第二任老公一半身家再和第一任老公团聚,两口子一年多功夫身份、房子、
汽车、现金一应俱全。
我问过见过那个沪籍民族英雄的人:“那上海妞是不是特别风骚,长得跟潘金莲她
妹妹似的?”
答案是:“此人其丑无比,倒贴钱你都不会要的。”
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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