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看看法律规定

来源: 2011-11-16 21:27:2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七条: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在报刊或者信息网络上发表后,除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可以在报刊或者信息网络上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