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合法金融机构都知道钱借出去只要对方不怕坏了信用,不还是合法的.既然是生意就没道德问题.

西拉人愿意破产,自坏信用,就是愿意承受坏了信用的后果,完全合道德,合法律.

借钱出去的本来就应该有自己的风险评估,当对方在合约框架下以承担毁约后果为代价的前提下毁约的时候还说三道四就是没有商品了.

 

一切以合约为准,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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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比较君子~ 我肯定要唱足对方9条街~ -悉尼小混混- 给 悉尼小混混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1/2011 postreply 1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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