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深层的思考... 是什么造成了这个悲剧? 撞不死比撞死了"惩罚"更重造成了药家鑫,

撞了人要倾家荡产造成了每个人都以撞后逃为唯一选择...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

做好事不留名是一向的灌输,每个人都接受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做好事上法庭的事实让大家不知所措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

所有跟帖: 

还是那句话,没有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总想找垫背的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2:49:18

是谁有责任规范大家的行为? 包子们总是讥讽淤腐的人,总以骗的到为荣,大家也附和.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4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2:54:44

其实当凡事想由所谓“群体”解决的时候,可能已经是歧途了。有严格的个人人际规范法则比什么都强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02:27

个人人际规范法是每个人发自内心制订的还是要所在群体倡导的?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08:15

立法么,当然是各种意见的矛盾统一了。也需要专业辅助。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12:22

倡导不一定是通过立法啊,唱歌也行!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16:56

唱就唱。。。 -yushulinfeng- 给 yushulinfeng 发送悄悄话 (112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29:10

公德方面的,要倡导,但像你说的,别指望全部人冒着炮火前进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30:41

除了老的,弱的,病的,残的,不冒着炮火前进的都是乌龟! -一片油菜田- 给 一片油菜田 发送悄悄话 一片油菜田 的博客首页 (66 bytes) () 10/19/2011 postreply 23:50:38

哈哈,妹妹的勇气是要赞扬的 -一宿梨花- 给 一宿梨花 发送悄悄话 一宿梨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0/2011 postreply 00:21:19

根源在于车祸肇事赔偿远小于民事赔偿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给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发送悄悄话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0/2011 postreply 00:33:52

别的国家车祸没有民事赔偿么?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0/2011 postreply 01:02:03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