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8/2010 之前已买屋子的
a)30/08/2010 之前已买组屋的:
如果已买非津贴组屋,任何时候准备30%首付可以买私人房子;
如果是津贴房,须等待住满最小居住期限五年,准备30%首付才能买私人房子。
05/03/2010之前买组屋:从银行贷款的,一年后就可卖出;从HDB贷款的 3年后才可卖出。
05/03/2010之后30/08/2010之前买组屋:从银行贷款的,三年后才可卖出;从HDB贷款的 3年后可卖出。
b) 30/08/2010 之前已买私人房子的:
若要买组屋,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卖掉所有私人房子(包含海外的)
05/03/2010之前买私人房子:任何时候可卖出而不用交印花税。
05/03/2010之后30/08/2010之前私人房子:若一年内卖出须交印花税。按照首18万1%,次18万2%,其他3%
c) 30/08/2010 之前已买组屋和私人房子的:可继续持有。 如果卖其中任何一套,就没有机会再同时买回两套了。
2)30/08/2010 之前没买屋子的
a)要买组屋的:不管是津贴还是非津贴房,一律要住满五年才能卖出,或者不卖出而准备30%首付买私人房。
b)要买私人房的: 可以贷款80%买第一套私人房;永远不得买HDB组屋,但是可以贷款70%买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私人房。
3年内卖出私人房都需交印花税:
一年内卖需交3%
二年内卖需交2%
三年内卖需交1%
欢迎指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