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这个。。。比较那个啥了!

本帖于 2010-08-20 02:19:3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百佳 编辑

第一:俺觉得 这位男同学文字表达较平庸, 所以把整件事表达得庸俗了, 所以两当事人也被表达得庸俗了! 其实文字美些的话或许可以变成凄美的爱情也难说呢!。所以对事件没有评价可言。

第二: 两成人把两个家弄散了, 同学自己还是需要反省自己的情商的。

第三: 分手后把女人曾经的对你的情趣拿出来"打击报复"? 是非常滴不"男人"滴!

(personal opinion only , no offense!)

所有跟帖: 

本来就是庸俗!所以根本不可能高雅 -爱减肥的熊猫- 给 爱减肥的熊猫 发送悄悄话 爱减肥的熊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0/2010 postreply 01:03:15

你今天的观点我非常的欣赏! -爱减肥的熊猫- 给 爱减肥的熊猫 发送悄悄话 爱减肥的熊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0/2010 postreply 01:06:33

那就是一挖坑的,提了素材,还要请你、猪胖、水袖把它完善一下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给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发送悄悄话 包子有肉不在褶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0/2010 postreply 0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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