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贴过!犯法不犯法,我不知道,反正达到目的了。所贴的

来源: 2010-06-09 09:29:2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也自然没有了。

当年是贴附近的巴士站,附近楼里的信箱、电梯口,连贴几贴,目的就到达了。效果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