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本姑娘的兴趣。
你当初来狮城号称失恋,EX来新加坡,分手是你提出来的?可能不是真的,但没关系,姑且假定它是真的。因为你曾经在北美坛唐突地对本姑娘发毒誓(你我素不相识、非亲非故而平白遭受胖子的毒誓,认定胖子精神有问题,至少受了刺激,不予计较),而今过去一段时间,胖子仍可以发帖,说明她真的是单身,否则应毒誓她该命丧车轮下?
既然分手变成单身,男女间没有法律义务,那婚外恋这些从何说起呢?这个理推不出来。择男友(包括大15岁)这个系列就讲得过去了。
然而,本姑娘认定胖子是有LG的,要是这个假定成立,那么婚外恋这些,就都靠谱了。
问题是如果跟LG同住,婚外着急应该不成立吧,否则不是自抽嘴*****,也有辱她帖了那么多的照片。
就是说胖子你没跟LG同住,至少8个月?按推理,难不成胖子LG来新加坡与小三同住?而且胖子应该证据确凿的,比如:有人证物证,再比如家里少了大笔的银子等等。。。
至于精神出轨的证据,搜集起来比较复杂,但相信以胖子的求索精神和功力,应该也是证据确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