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按新加坡法律,这种情况lg要被鞭刑

好帖,看反应多热烈。振兴狮坛就要这样的帖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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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最好照死了打.哈哈 -飞翔的鱼- 给 飞翔的鱼 发送悄悄话 飞翔的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3/2010 postreply 1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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