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文/幸福生
在甲骨文中,一横至五横,分别表示数字一至五。其中,一至三是千古未变,沿用至今;而四横和五横,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到五,最初是刻画记数的符号字,横画都是一样长。如果横的长度不一样,就可能成为另外的字。比如,长短不一的三横,像今天的“三”字的样子,在甲骨文和金文就不是“三”,而是空气的“气”字的初文。
像“三”字模样的“气”,为了避免混淆,春秋时上面的一横发生了变化,战国时下面的一横也有了变化,就成了今天的“气”。而繁体字“氣”其实是“气”的后起字,简化是改回了古字。
“一”是特殊指事字,既代表最为简单的起源,即万物之本;也代表最为丰富的整体,世间的一切。
“二”和“一”一样,也是特殊指事字,表示天地两极。上面的一横是天,下面的一横是地。
“三”的造字也是同样的思路。在天地二极之间,又多了一横,即天地之间的人。天地人三者,衍化出宇宙万物。
“四”,有最早的四横写法,以及春秋时期出现的类似今天“四”的写法。“四”的写法可以看作四竖“llll”与两横“二”的合写。最后四横的写法被淘汰,“四”成了唯一的写法。
“五”,一开始就是两种写法。除了五横的写法外,就是类似英文字母的“X”字形,稍后在“X”的基础上加了上下两横“二”。这种写法沿用了很多年,到汉字楷化,才有了今天的“五”字。
“X”字形是阴阳万物交汇。“二”的两横分别表示天地,合在一起就是天地之间。阴阳在天地间交午,由交午假借为数字“五”。
“六”在甲骨文最初像一个倒置的英文字母“V”,是简陋的棚屋之形。稍后棚屋略有改进,其形状类似我们今天的“介”字,最终演化成今天的“六”。
“六”的本义为草庐,是“庐”的初文。“庐”和“六”古音相近,被假借为数词“六”。后来人们又另造了“庐”,从此“庐”和“六”分道扬镳。然而,“六”在用于古地名和姓氏时,仍读lù,如,安徽省六安市。
说到“七”就要说“十”。甲骨文中“七”是一横一竖,完全是今天“十”的样子。而“十”在甲骨文中只是一竖,即“丨”,到金文在竖的中间涂了一个圆点。后来圆点变为短横,“十”就成了是长竖短横,而“七”则是短竖长横。两者似是而非,很容易混淆。战国时“七”字的竖画在下端发生了弯曲,最终有了今天的“七”。
“七”,最初也不是数字,本来是指事字。在一横中间加一竖,表示将某物从中间切断。作为数字“七”也是假借而来,不过后来喧宾夺主,原来的本义完全消失。
从甲骨文的“十”字来看,古人已经有了十进制的概念。个位数的一至五都是用横表示,而“十”改用竖。后来在中间加了一个圆点,这个圆点就是传说中结绳记事的绳结。依照“十”的造字方法,古人还造出了廿(niàn),卅(sà),卌(xì)。
“八”,在甲骨文中是两条相背的弧线,像是一个物体被分开,成为两个部分。我们在《分分合合》中介绍过,“八”和“分”同源。“八”是古字,而“分”是在此基础上,加了“刀”的后起字,最终全权接管了“八”造字的本义。而本来假借而来表示数字的“八”,失去了其分开的本义,专门用做数字。
“九”也是假借而来的数词。在甲骨文中是手臂弯曲,为“肘”的本字,本义为伸手掏摸,探究。
数字中,一半即一二三四和十是纯符号指事字,剩下的一半,即五六七八九都是假借字。
有趣的是,中国古代没有数字“0”。当然了,“零”的初文“霝”是甲骨文就有的字,本义是零零星星下雨的意思。“零”在古代不曾被假借表达数字“0”。“0”是近代从印度引入的。
数字大多都能引申出多次或多数。如,三心二意、三朋四友、五马六猴、七零八落、九牛一毛、十全十美。
“一”是最小数,只是一次或一个,不可能是多次或许多,但是却是全部、一切和始终。如,一心一意,一生一世,一路平安,“自是君恩薄如纸,不须一向恨丹青”。
世界很大,无尽的富贵,无尽的繁华,每一个数字后面都有一个更大的数字。一分耕耘,不求二分收获;一分收获,心存十分感激。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大道至简,九九归一。一生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