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夕阳兄好分享!这个案件非常值得我们反思,我觉得也是能够帮助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一个契机。而对于被害者的含冤未雪,

我非常的同情,至今仍然感到很气愤。

我觉得除了那真正的杀人凶徒之外,最应该忏悔的,是在这个案件严重失职的检方。毕竟,他们代表了公权力,他们工作中的失误,在我看来,就是渎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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