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我在上大学前不认识,我们来自不同的城市。
那是进大学后的第二年,我们都成了校刊的编委,因为我们都是文学爱好者,平时喜欢写点文字、投投稿,结果不约而同地都被编辑部“收编”了。
编辑部常常定期开会,十几个人聚在一个不大的房间里,开会前大家往往有说有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我却喜欢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份报纸,独自倚靠在一个墙角里半真半假地浏览,借此打发会前等待的时间。
就这样两三次后,有一次散会的时候,我随着大家朝着房间的门口走去,他迎了上来,有些腼腆地问道: “你好,我有一篇刚刚完稿的小说,你能帮我看看提提建议吗?” 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半步,然后有点怯场似地笑答:“当然,当然可以”。说完后,仿佛在他的那双不大却很耐看的眼睛里看到了我双颊上泛起的浅浅红晕。他随手就把卷筒状的稿件递给了我,然后像一股清风似的飘出了门外,而我手里接过来的除了他的稿件好像还有他身上特有的体温。
回到学生宿舍我才把紧握在手里的稿件打开,一看小说的标题是《情书》,立马儿心蹦乱跳了一阵,没敢接着往下看,怕被室友们撞见。晚饭后到大教室去自习的时候,我特地坐在了最后一排的一个角落里,然后从书包里拿出稿件开始“偷阅”。
如今几十年已经过去了,《情书》的内容好像已经很模糊,只是清楚地记得当时看完后,马上就有一种要用我自己的构思重新写一篇的冲动,其实这情有可原,因为我虽然是一名理科生,但是从小学到高中毕业一直都是语文科代表,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复印后发给同学们学习和讨论,在全市的作文竞赛中还得过特等奖。
结果,我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洋洋洒洒地写就了一篇新的《情书》,而他的《情书》我一字未改,心想:我的无论是构思还是文字方面都会把他的给盖了,他肯定会采用我的这个版本。
虽然他所在的男生宿舍楼就在我们女生宿舍楼的斜对面,我当时不好意思把稿件直接给他送过去,而是通过邮局把两篇《情书》都寄给了他。
我们是同年级的但不是同一个系的,所以除了编辑部的例会之外平时基本上见不上面。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自己写的那篇《情书》已经在校刊上登出来了,一字未改,这虽然让我大感意外,但也让我从此对他刮目相看,因为他比我还要自信!
不久之后,他约我和他一起去另外一个校园里看樱花,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就把我高中的一位同班女同学从本市的另外一所大学叫了过来一起同去。女同学事后跟我说,人家是想要和你在樱花时节营造浪漫的二人世界,你干嘛要把我拉去当电灯泡啊。我半开玩笑地说:“有电灯泡照着,一来安全,二来你可以帮我照一下,看看他怎么样啊”。女同学瞪着大眼睛回答说:“你啊,你啊,傻姑娘一个,他怎么样?他的名字跟我们高中同班同学谁谁的名字一模一样!”那又怎么样?我不明白。“哎呀,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啊,那谁谁在高中的时候一直都喜欢你,还把你和我们一大帮子同学都请到他家里大吃大喝了一顿,我们都是沾了你的光啊”。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那位高中男同学在我们毕业的时候还送给了我一张照片,是他和另外两个男同学的合影,照片的背面写了一行字:“直到分手的时候才知道说一声再见需要多么坚强”。我当时看了之后,也没有多想,觉得就是同学之间的友谊,很自然啊。不过,现在回想起来,那位男同学虽然比他还要高大帅气,但是好像少了一点能够吸引我的文青气质,这可能就是我当时没有去多想的原因吧。
无巧不成书,没想到,一篇大学校刊上的小说《情书》还牵出了一封高中同学写给我的“情书”,不过,那封情书是一张合影,虽然写的很坚强,但是对于我这个“晚熟”的傻姑娘来说写的太委婉了。
后来,他和我又去看了樱花,只有我们两个人,那条一路芬芳的樱花道上满树都是樱花,满地都是樱花,连空气都是粉色的,淡淡的,浅浅的,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再后来,他和我成了小说《情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然后他成了我的生活伴侣。至于那位高中男同学,我很想对他说一声:“谢谢你的爱,我很抱歉“。很遗憾,自从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机会重逢,他上大学的时候在另外一个城市,后来听说他也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记得我和先生婚后不久聊起当年在校刊编辑部里那段时光的时候,我问他:“你当年为什么要让我帮你看《情书》,你一点儿也没有采用我的修改意见啊?” 他深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调皮地笑着说:“傻姑娘,当年编辑部里一屋子人就你每次开会前一个人靠在那个墙角里看报纸,好像有点清高的样子,我就很想要来了解你一下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