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照片来自网络,无源image。只是增彩而已。我的设计是TV广告短片(非照片),早已无处可寻。
我曾在大都市的电视广告公司做设计师,最成功的一则广告,是给蜜司佛陀口红公司(Max Factor Lipstick)做的1分钟广告,美国总公司来人看了3个设计师的作品,最后选上了我做的,付了巨额的广告费。
那广告的画面如是:一金髪蓝眼,着西部牛仔裤和夹克的美国美女,出现在萤光幕前,丛容把手枪从腰上挂的皮夹子里掏出,很性感微笑地,举枪对着观众,然后,才打开手枪的子弹夹,掏出一管子弹(口红),往微翘性感的嘴唇上优美的涂上唇膏,1分钟内她没说一句话,一行字幕慢慢出现在下面:女人的武器---蜜司佛陀。
好评如潮水的来,公司老板很是高兴,夸得我心花怒放,我的特别奖金也加了一倍!不料,才短短2天,就传来恶耗,这则广告必须下架,新闻局检查部来公文,说此广告,举枪对着观众,不好的画面,对社会教育有不良影响,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
举枪耍酷,的确非常不妥,甚至今日的美国,也定不会过关放演,美国对枪枝特别敏感,且多争议,小孩子玩枪打死人的消息,常常被在报纸上看到。
所以,天价广告的背后舞台,常有天才广告设计,被不幸下架的例子很多,广告是属大众传播的,是被传统道德限制的,无可厚非。
但是,但是,我的想像力里,最高的喜爱,却是这一则,只好深埋心中,自我欣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