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没有写好,本来简单的游戏被我渲染成乡村最强大脑赛了。觉得很对不起读者,临时决定再写一篇不罗嗦,真糗的!要是有人觉得还不够糗,那就——
你写一篇我看看!
出国之前多年,我居住在一座以喝酒闻名的城市,号称“喝啤酒像灌溉”。那时候年轻,前程也感到迷茫,喝酒就自然而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每个星期大概总有个两三天要和几个好友到小餐馆里聚会。吃喝是社交,是享受,也是娱乐。
话说一天有四个人又聚到一起,说要“整白的”,做东的人去前台拎过来3瓶老白干。那是很高度的酒,不是55就是60度。四个人中有一个不怎么喝酒,所以我们另外三个人喝掉了大部分的酒。不记得过程了,猜拳行令,数七的倍数之类以前都曾干过,只记得感觉差不多了,那个不喝酒的家伙又去拎来一大堆啤酒,是那种大瓶750毫升的。我心里想,完!这么一掺,肯定醉!我还算是酒量好的,但其他人谁也不愿说自己不行。大家的口头禅是:酒是粮食精,不能浪费!等啤酒见底,大家散场,我感到酒精的力量直往头上涌。出了店门,我骑上自行车迅速往宿舍骑。穿过相当于北京长安街的繁忙城市主街,几分钟后我回到宿舍楼。我一口气把我自行车扛到4楼。那时候放外面的自行车经常会消失,我还足够清醒记得最近才买的自行车要放楼里。进了房门我一头扑在床上,昏死过去。
醒来时我是在地上的,脸都不知怎么擦破了。头痛,胃里也翻江倒海,一夜不知跑水房多少次。
第二天早,女朋友来访。看见躺床上狼狈不堪的我,明知故问地说:“你这是怎么了?脸上怎么还挂彩了?”
我有气无力地说:“病了。快帮我给单位打个电话,上不了班了!“
当时是下了决心以后再也不那么喝酒了,太难受了,还伤身体。但醉酒和失恋不同,醉酒的痛苦是短暂的。一段时间后,再端起酒杯,过去的阴影早就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