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双方当年 也就是凑活,不讨厌对方,在社会压力的驱动下,本着互助的精神结婚的 。我估计这种最多,国内比国外多。
第二种,双方中有一方看中了对方,而对方不太感冒的那种。在穷追猛打下,一方沦陷,于是便结婚。
第三种,就是当年两人就郎情妾意,相互爱慕,携手步入婚姻的。这种最难的,估计坛子上的人数不会太多。
各位看官,您是哪种?
• 个人认为,第一种甚至第二种人是无权对“难忘”的心态发表评论的。 -蓝领工- ♂ (0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19:19:20
• 同意! -toomanysu- ♀ (0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21:53:00
• 凡事不宜强求 -想要平淡生活- ♀ (834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22:55:04
• 对,忘记过去,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是能够幸福快乐的。 -ylmm- ♀ (0 bytes) () 11/01/2014 postreply 10:21:22
• 拜托,到这玩的人明恋,暗恋,互恋都恋过。谁不知道爱是什么感受。 -月影如钩- ♀ (40 bytes) () 10/30/2014 postreply 23:29:16
• 第三种. I am lucky. -GStar- ♀ (0 bytes) () 10/31/2014 postreply 14: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