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如红酒,愈陈愈浓,多年不启,醇香不散。
爱情如烟花,瞬间释放,刹那美艳,留下凄凉。
我和晨偶遇在十年前的异国他乡。
有些爱情就是如此不经而遇,刹那的相逢,却期盼永恒。
我爱写字,我写的总是比说的多,但晨健谈,至少在我面前。我喜欢。
我和他走在马路上,体会着异国他乡新鲜又陌生的一切。一长串牵手而过的孩子,教堂里浸透着管风琴和音的弥撒,街边搞不清名堂的铁环,街角上的雕塑及雕塑下的我,都成了晨相机里欢愉的片刻。
我没去问他的生活,他也没问我。我写信给他,偶尔也会见面,我迷恋他,傻傻的。
风要我跟他出国,他说,他要一生照顾我。
我答应了,但不相信会地久天长,因为我心里有晨。不过我似乎更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对于晨来说,“我的放手才是爱”。
十年岁月转瞬即逝,如彗星划过天空般。十年来我试着一点一滴地忘记过去,忘掉晨。我在学着做贤妻良母,学着放下琴棋书画诗酒花般的梦想,学着过柴米油盐酱醋茶样的生活。
生活中的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地发生着,工作,娱乐,养儿育女。
不过在很多个风轻云淡的晚上,当我闭上眼睛,我会看到晨当年的模样。
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衫,瘦瘦的,和我坐在长条凳上。阳光和树影温暖地拥裹着我们,晨轻声对我说,“你真傻。”
我流下了眼泪。我对晨的思念一触即发,如雨后春笋般,拔出一个,又长出一撮。
我写信给了他。
我告诉他我生活得很好。我的家很好,工作也不错;我比原来更时尚,更成熟,更漂亮,我还养了狗;我跟他说我读了很好的小说,还有我看的电影;我给他看我写的文章,还有我剪了短发的模样,还有我听过的歌。我跟他说个不停。
他很忙。他说等退休后去开一间“咖啡酒吧屋”,在一个风清云淡的地方。我约好到时候去给他打工,但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我不期待结局,因为没有结局的故事才会绵延到永恒。
晨一直是我心中的竹子,此刻我任由他在我里面疯长。我爱这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我知道竹子是侵蚀性植物,不知道它们会不会越过界线?
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是否应该把它们从我心中连根拨起,移植到别的地方?我该不该为它们准备一个偌大的花盆,培上上好的土,施上合适的肥,置它们于屋檐下最温暖,最阳光的地方,任它们里面自由而美丽地蔓延?
还有,我会不会在一些明艳的早晨,推开窗,独自来欣赏这一处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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