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国,对我实属无奈。我是来埋葬一段感情” 楼主很可能是在国内已结婚,然后老婆先出国,在美国有了外遇,但源于夫妻一场,答应帮楼主来美并以夫妻身份办绿卡。并且即使以亲属(夫妻)关系拿到绿卡,也不可能立刻离婚,因这样移民局发现后就会有麻烦。当然在这期间(法律上仍然还是)妻子不可能会给楼主任何经济上的帮助。在雯雯去加拿大时,楼主绿卡还没办好,所以不可能和雯雯结婚。而雯雯的姑姑很可能在加拿大给雯雯介绍了(或雯雯本来就是以结婚探亲名义去的加拿大)男朋友,再加上签证原因进不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