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莫莫正站在家静等着Sears的安装工来装新买的不锈钢厨房电器,刚刚极目远眺的她心情就像她眼前的蓝天白云。而且更重要的是三十岁的莫莫就要和健结婚了。健已经买好了新房,也是在这个区,一个四千尺的新建豪宅,所以莫莫打算卖掉这间公寓。
健是莫莫的高中同学。高二从西部一个边远的城市对父母回到这个省会城市。莫莫从来没想到会有一天要嫁给健。因为那时候的健似乎是班上包括女生在内的最矮的一个,满脸、满脑门子的青春痘。但是健似乎暗恋莫莫,常常偷偷地把目光投向莫莫,有时候莫莫不小心触及健的目光,只觉得那目光很...猥琐,有一种要吐的感觉。
那时候的莫莫是有一点小骄傲的,虽然各科成绩不是名列前茅,但是作文却写的很好。有一次那个总是傲然昂着头的语文老师然在一次晚自习闯进教室,开始朗读一篇作文。莫莫一听,那不是自己的作文吗?她抬头看着高老师,老师的表情和那抑扬顿挫的声音分明是很激动的。“嗯,那个,我的作文真的有那么好吗?” 莫莫心想,“不过既然老师这么激动,那一定是还不错的”。莫莫有些窃喜。莫莫那时一心准备高考,因为别无选择,前途命运在此一举,她是无暇与男生有任何交集的。此外莫莫将全部感情都投入在和好朋友慧慧的友谊中,所以完全不可能理会一个丑丑的小男生的暗恋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莫莫在最后最关键的两次考试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预考时莫莫考了全班第十三名,高考时居然全班第二。这超出所有人,包括莫莫本人的预料。要知道在此之前所有大大小小的考试中,莫莫的排名永远在二十几名徘徊。对于莫莫而言这是一个飞跃。莫莫知道那是因为自己用了比平时百倍的细心而已。
最终莫莫去了一所重点大学,学习空间科学技术,那是爸爸给她选择的。
上大学后,健曾经给莫莫写过几次信表示爱慕,但是莫莫礼貌地回了几封信后婉转拒绝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和健有任何联系。然而,就在大三结束后的暑假,莫莫在同学的聚会中见到健。那真的是健吗?那个高大的男生?有着宽宽的肩膀,白皙的皮肤,英俊的面庞的?!而且健似乎像是变了一个人,目光不再猥琐,而是...可以用小学生们常用的词,炯炯有神,目光如炬来形容。那眼里充满自信。 不过当莫莫的眼神和健的眼睛四目相触时,莫莫还是捕捉到那黑黑的瞳仁里千分之一秒的惊喜、千分之一秒的慌乱,以及千分之一秒的怨恨,但转瞬间这些都一闪而过,而被酷酷的带着一丝得意和嘲讽的眼神所替代。因为他看到了莫莫眼里惊羡,而且是俯视。莫莫意识到自己睁大的双眼和半张的嘴站在哪里,傻傻的有些可笑,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闭上嘴调整好状态。三年未见的健让人惊艳。莫莫觉得真是造化弄人,没想到男大也十八变!“你好,你长高了”。莫莫对健说。健很有风度地一笑,答道:“是啊,总算不被叫做特级残废了。你怎么样?还好吗?”。说实在的,莫莫并不是太好,刚刚经历了失恋。就在三个月前,莫莫和大学里的男友涛分手了,涛高中时的女友春假时从北京来找他了,还赖在男生宿舍里不走。莫莫在质问涛时那个女孩不知从那冲了出来:“你知道吗,从高一起他就是我老公了,我为他流过六次产,你能做到吗?!”。
莫莫震惊了,问男友“这是真的吗?”男友平时意气风发的脸现在是一副急火攻心的样子,莫莫看着那女孩,相貌姣好大方,满脸是泪,真不是让人讨厌的样子,莫莫盯住涛的眼睛,涛眼里的惊慌告诉莫莫,那是真的。莫莫轻轻对那女孩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做不到。你继续为这他流产吧!”。莫莫转身就走,男友追过来,抓住莫莫的胳膊,急切地说:“不是那样的,不是那样的,我和她已经分手了。我爱的是你,我们明年一毕业就结婚”,莫莫推开男友的手,那双曾在暗夜地滚烫地抚摸过她的脸,她的身体的手已不再属于她了,莫莫再也不想让那双手碰她。流产对于莫莫来说是一个很可怕的词,想到都觉得痛...
涛其实是非常有才华的男生,非常会讲笑话,是那种北京机关家属大院里长大的男孩,有一点不离谱的痞气,但看上去很有教养。而且长得英气逼人,两道剑眉,眼角上挑,是评书里经常描述的英雄的样子。莫莫想起来就有些后怕,涛曾经好多次血脉膨张地拥吻她,好多次差一点进入她的身体,但都被她在最后一刻制止了,因为莫莫有一道坚不可破的防线,就是认为只有结婚的人才能够那样。
莫莫还是很郁闷的,因为这件事,毕竟涛曾经是自己以为将来会嫁的人,而且真的喜欢他。
现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健站在莫莫面前,他眼里的得意和嘲讽有些刺痛。莫莫决意不再和他又进一步的交流。在几句寒暄之后,莫莫对健退避三舍,毕竟她可能曾经伤害过健的自尊,因为那次拒绝。同学们告别时,健看着就要离开的莫莫欲言又止。此后莫莫在国内再也没有见过健。
再后来莫莫就没有男朋友了,因为没有像涛那么出色的,虽然他有些那个。那个年轻的经贸处长,曾让莫莫有些好感,但他毕竟已经结婚了,莫莫其是一个很理性的女孩,是不会和有妇之夫搅在一起的,而且公司的事务让莫莫没有太多空隙。虽然有时会觉得寂寞,但是好朋友慧慧经常会从另一个城市来与她住在一起一段时间,慧慧的男友去澳大利亚留学了。
慧慧是莫莫最好的朋友,她们从十三岁初中二年级就是好朋友了,慧慧有着圆圆的脸,扁扁肉肉的鼻子,却并不难看,反而很可爱,像莫莫一样慧慧的眼睛很好看,不化妆时,眼睛像小女孩,圆圆的,不仅仅是双,是多褶的,稍稍地涂上一点点眼影,女人味儿就出来了,性感得一塌糊涂,甚至连莫莫都有点着迷。她们的个头几乎一样高。慧慧从陕北对父母来到长安的,初来时还有西部口音。一开始她们并不是好朋友,莫莫和另一个女孩子勇是密友。那时她们都住校,宿舍里是大通铺,莫莫的床位和勇紧挨在一起。可是不知怎么后来莫莫和慧慧就在一起了,可能是彼此欣赏,有更多的共鸣吧。总之在以后的初中岁月里,莫莫和慧慧就吃住都在一起,周末一起骑车回家,周一就互相分享从家里到来的好吃的东西,放假互到对方家住。那是莫莫和慧慧的回家是顺路的,只是慧慧的家要更远,每次两个好朋友都会不舍地挥手再见。莫莫的家在一个航天部的研究所里,慧慧的家在几公里外郭杜镇上的一个中学里。慧慧的爸爸妈妈都是老师。放假莫莫更喜欢到慧慧家,因为慧慧自己一个人住一个宿舍房间,隔壁的房间是她的爸爸妈妈和弟弟,房间并不想通,所以整个屋子就是属于她们两个,慧慧上大学的姐姐回来时就和她同住这个房间,竹子书架上有很多名著,莫莫和慧慧总是一人抱一本书尽情享受,然后两人就躺在一起聊到深夜,往往是慧慧先没了声音,然后就是微微的鼾声传来,莫莫虽然意尤未尽,但也很快进入梦乡。第二天她们可以睡到中午才起床。校园里也很安静,学生们都放假了,诺大的校园都是她们自由活动的空间,慧慧家的饭也很香,比如像面疙瘩汤,大饼夹辣子,莫莫总是吃的很香。两个好朋友一直很快乐地度过了初中,高中的时候慧慧成绩不理想没能留在一中,去了二中,学了文科班,莫莫留在一中,上了理科班。两个几乎每天都写给对方一封厚厚的信,每次中午从传达室拿到慧慧的来信莫莫总是如饥似渴地在教室里一口气读完,那个时刻是莫莫最幸福的时候。。。
莫莫然后就来到多伦多,第一年从早到晚,课都是排得满满的,晚上还要做作业和小组项目,非常忙碌的一年。在那年底莫莫就去联邦政府交通部开始实习工作了,实习结束后,又延成了合同工。 因为公寓离上班的地方不远,莫莫下班都是走着回家。有一天,到楼底大厅的时候,像往常一样和印度门卫打招呼,门卫对她笑的样子有点怪。接着门卫拿出一支红色的玫瑰,用透明塑料纸包着的,多莫莫说“This is for you”。莫莫很惊讶。“For me?! You? Why?”。 “No no, not from me, there was a guy came 15 minutes ago and ask me to give this to you”. 并不是情人节呀,而且谁会给莫莫送玫瑰呢?同班的同学Robert? 不会呀,他们纯粹是朋友而已。莫莫真是想不出来,在这个自己还没有完全熟悉的城市谁会这样神秘地送给自己一朵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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