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作者笔下描绘的爱情是那么的贴切:在爱情里,羞怯,逃离,思念,妒忌,崇拜,故意敌对,释放真情,悲伤,欢乐,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金钱,强势,弱势最后都降服在爱情下,被作者写的如此生动,我不知道有什么理由不去喜欢这部作品。
最后我个人认为:
简.爱由于出身贫苦,从小无依无靠,她更可能爱上一个年长,有社会地位给她提供安全感的男人,而且她没有社会阅历,罗切斯特是她接触的第一个男性,而且是具有权威的男性,所以淳朴的她很容易萌发爱情。
罗切斯特出身破产的权贵,为了赢得金钱保证自己的社会地位不惜一切手段,娶了精神分裂的东印度女性为妻子,他有野心,在复杂的所谓上流社会看惯了尔虞我诈,逢场作戏,也就更有可能喜欢淳朴,简单的简.爱。
这个故事情节本身就很有吸引力,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