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倒真不觉得有必要离婚,

回答: 唉,听着是很有道理,fpxjz2013-03-15 13:27:13

可是分居在我眼里,是给双方一个再次互相追求的机会,而不是开始离婚的步骤。对我来说,两个人在一起必须要有感情,有相互吸引,而不只是大家一起养大孩子。当他需要距离的时候,给他空间,他如果是爱她的,还会回来。一辈子这么长,有个走神也不是啥大事。何况花心是人的本性 - 我们是群居动物,生活在一夫一妻的时代。就像我们是游牧民族,住在城市里一样。本性被社会性所压抑,有些人压抑得很好,所以一辈子没出问题,大部分人偶尔就压抑不住。:D 也没啥大不了的。当然她要努力自我建设,把女性魅力发挥出来,不能只做这个男人的老婆,或是孩子们的妈。

所有跟帖: 

弄得孩子没亲妈亲爸的才是大事。 -Longhand- 给 Longhand 发送悄悄话 Longhand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3:56:20

也不是一定不能离,还是得自己想通了才行。 -碧海蓝天~- 给 碧海蓝天~ 发送悄悄话 碧海蓝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4:10:07

" 爱情/激情" 与 "给双方一个再次互相追求的机会" 是两回事. 婚外情也有淡去时. -情人眼里出西施- 给 情人眼里出西施 发送悄悄话 情人眼里出西施 的博客首页 (61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4:19:26

bi hai is an expert -howcan^- 给 howcan^ 发送悄悄话 (249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5:24:49

距离产生美 :D -碧海蓝天~- 给 碧海蓝天~ 发送悄悄话 碧海蓝天~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7:07:25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