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mm. 这个男的是个混蛋就不分析了。 楼主这么痛苦是能告强他奸的。

1) 楼主是不是爱上他了才这么痛苦呢? 如是爱,那他们是两情相悦了。

2)如楼主是因为被强奸而痛苦,这可告他的。 起马他不能再这么做了。 要不mm去police office 备他的案, 心里就好受多了。

3)楼主如不是被强奸, 那是什么?  是因为楼主觉得吃亏了才痛苦? 他不是强奸, 那楼主还是没吃亏的, 没吃亏就请不要痛苦了。

4)mm 是个好妹妹, 不要痛苦了。 

所有跟帖: 

你们还在起劲,人家这位姐姐已经修改了内容, -碧海蓝天~- 给 碧海蓝天~ 发送悄悄话 碧海蓝天~ 的博客首页 (209 bytes) () 12/10/2012 postreply 20:25:00

楼主孩子都生了,还不享受美味。怎么就亏了? -星星- 给 星星 发送悄悄话 星星 的博客首页 (66 bytes) () 12/10/2012 postreply 20:45:49

agreed! 对肌肤至亲还那么保守,我既钦佩又为她惋惜。。。 -pacsqc- 给 pacsqc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1/2012 postreply 07: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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