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还记得这个标准作文题目吗?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考作文。就像便闭,使出浑身的力气,还是拉不出来个鸟东西。
初二那年期中考,看到这个作文题,老子就开始偷偷乐起来了。可不是吗,小学四年级就写过这一题了。那时老子在上海,老师把班上那个写作第一的女生作文当成范文,在全班朗读了一遍。故事大意记得可清楚了。大概是这样:
妈妈给了钱,叫女孩到弄堂口的小店去打酱油,结果店员多找了她一分钱。她当时知道,但没吭声。在回去的路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把雷锋叔叔的思想都搬来理论了一番,最后觉得很惭愧。就折回小店,把多找的一分钱还了,心里平静的同时还得到表扬之类的云云。
现成的故事,照猫画虎搬过来,把她的名字换成老子就是了。一边写,一边美,都是范文了,这回成绩一定差不了。你北京的老师再厉害,也料不到这是老子在上海读书时偷来的范文吧。嘿嘿。
结果考试完的某天,在教室门口被老师逮了个正着,一边训斥老子,一边偷着乐了出来:哪儿抄的,就你这作文,小学四年级的水准。老子冒了一身冷汗,心想,妈的,又不是老子的蛔虫,怎么就知道这是俺小四时听的范文?
大二那年暑假,跟室友聊天,讲老子是对写作感冒的要死。室友说,那再不成,你就干脆写中文,写完再翻成英文就好了。我说如果老子会中文写作,那就不怕英文写作了,就是因为连中文都拉不出来才犯愁英文写作。于是就跟室友把这件糗事叙述了一下,讲完还纳闷:姥姥的,你说俺老师咋这么神,怎么就料到这是俺小四听的范文?要是现在再考俺,俺还是会把故事从抄一遍。
室友笑道直不起腰来:你呀,怎么都初二了,都不会想到把那一分钱改成五块钱!
人家在国内比俺多读了两年中文,真不是盖的。老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make sense! 老子真是太傻了!!现在在考俺,一定要把五块钱换成五十块!!!
我那两个室友,听完全都趴下了。
这可都是真事,亲们,我看到自己的帖被置顶,你们知道我心里多美吗?这辈子我的写作终于得到一点儿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