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需要一定要有结果。 有缘不一定要有份。假结婚, absolutely NO! 真结婚,不知道。 有人更适合是情人,爱人而非夫妻, 就如我俩。
我发此贴好想知道, 真的有太太先生那么大方可以让对方的初恋情人公公开做朋友, 甚至一起办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