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 fun没错

来源: 2011-04-07 13:40:1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小说很好。不能怪你没有表达好,因为你是女人写男人。最后一段,应该是女人的想法,虽然你加了一个不字。

 

女人这样写,请看:

....

多想能在某一天
在路的拐角遇见你
好让你
紧紧把我拥抱
....

(正在这里的诗作者,不要紧张,我只不过恰好记住了这一段。:D)

 

告诉你我曾经写下的:

纽约不大,熙熙攘攘中,如果有一天在路的拐角遇见你,那将是我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