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感觉乌烟瘴气,搞不清来龙去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自己去查一下诽谤罪和侵犯隐私罪的定义吧。我听到过一些qqh,但我有的相信,有的不相信,同样的qqh,说这个人相信,说那个人就可能不相信。每个人都会对听到的根据自己亲眼看到的做出相信与否的判断。所以希望大家也要注重自己的形象,不要以为只是在开玩笑,因为玩笑也有个度。公开qqh也不是都对的,只有为了证明一些事才合理,而且范围要严格限制在其目的之内,而不是为了报复。因为报复本身可能也犯法了。这也是为什么不允许私刑的原因。
当然了,你说他害了我,我也要害他。好吧,打吧。伤了谁你们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