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岁月带走曾经的幸福,数着日子的光阴里邂逅你……
相信绝大多数人,在曾经婚礼上生生世世的诺言,都是发自真心的。相信大部分站在离婚法庭上的人,陈述的坚决要离婚的理由,也是真心的。从结婚到离婚,并不是每一对曾经的配偶,都要经历出轨或者对方出轨,才能完成这个过程。但是毫无疑问,相当一部人是先有了其它的选择,想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才放弃了曾经的誓言和责任的。
有人要说,觉得婚姻不好,先离婚,然后爱怎么样怎么样,别披上十八层爱的外衣,给背叛婚姻找借口。笔者很同意此言论的前半句,如果可以,先离婚,后寻情,是最理想的。问题是,中国有两句老话,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两句话,无非是告诉了人们,比较和选择,在人们做决定的时候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比较,出好坏;有其它的选择,才有放弃劣势者的机会。
有人又要说了,已婚了,就应该闭上眼睛,别瞎往墙外偷窥了。笔者很同意,问题是,如果墙外的诱惑,不小心越过墙头潜入墙内怎么办呢?咱控制了自己,还控制不了别人呢?对吧?咱能控制自己不上墙头,即使因故上了墙头,也不伸手拉隔壁的红杏,可是红杏一头扎到了咱怀里,咱又偏偏不是柳下惠,那咋办呢?
要接着往下说,笔者得先把自己撇开,否则的话,就是穿上十八层钢盔铁甲,笔者也得被砸成黑白相片。欢迎各位看官对号入座,千万别给笔者留位置。
相当一部分婚外情,不是个东西,连废物都算不上,废物包括排泄物还能回收利用呢。可是有些婚外情,除了害人,还是害人。这种婚外情,指得是那些这山望着那山好,吃饱了撑得到处跑的种羊们所播撒的种子。这种婚外情,是人类动物性的本能或者非本能反应。说本能,是因为,有些人对情感和欲望的需求就是比一般人多,他们有多余的能量,交过公粮以后还是憋得难受,又没多少人类社会属性的那些高级的追求,结果就对婚外的异性追求乐此不疲。说非本能,是因为有些人就是看到了其它那些本能者们左怀右抱的所谓幸福,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去赶潮流凑热闹了,这种人更无聊哈,不过确实大有人在。此样的婚外情,是人类社会不完全发展,或者说是反祖现象的产物。笔者姑且不用道德的标准去谴责它,它根本就不配被划入可以配让道德鞭挞的行列。
还有一部分婚外情,如果细细品来,还真算的上情,只不过是有些畸形。比如婚姻本身没有什么大毛病,就是缺乏热度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婚姻生活,双方在各方面的发展已经不在一个层面上。这个时候,发展较快的一方,由于缺少能吸引住自己情感的婚内因素,而婚外可以接触到的事物又实在太多,自发地被某些其他异性吸引了。这种婚外情,有的就是停留在了精神欣赏的领域,虽然也有些时候会魂不守舍,但是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出轨。而另外一些,因为涉及到的双方都有进一步交往的渴望,偷偷摸摸地走到了一起。时间长了,如果原来的婚姻中砝码不够多,比如没有孩子,曾经的恋爱也不够铭心刻骨,婚外情对婚姻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这种婚姻,解体起来相对容易一些,除了分割财产,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多的需要分割的,跟谈恋爱分手差不太多。如果在婚姻中的人已经有了孩子或者是跟配偶拥有过荡气回肠的恋爱时光,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方,如果不是自己的条件十分的优秀,几乎可以注定了不是成功的结局,要么,伤心退出;要么,永远藏在一个阴暗的位置。如果想要高尚一点,就是所谓的精神苦恋了。但是无论第三者成功与否,这第二类的婚外情都是不道德的。介入他人婚姻的一方即使成功了,会不会有唇亡齿寒的感觉呢?如果失败了,要是曾经付出过真情,也会很受伤。
最后要讨论一部分婚外情,笔者要说的是,笔者对这部分婚外情的感觉很复杂。一方面觉得,处理得当,它是对婚内关系的有利的必要的补充;另一方面又觉得,无论如何,总是有人受伤害。
此类婚外情的第一种情况,转角遇到爱。
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以爱情为基础的,有一部分的婚姻产生的原因很复杂。例如曾经困扰过一些人的民族问题,生存问题,种族问题,身份问题等等,以至于曾经劳燕分飞,身心疲惫,最后走进了一个或因为向世俗妥协或因为自己当时感情脆弱而需要关爱的婚姻。不可否认,这样婚姻中的配偶一部分幸运的谈起了婚内恋爱,最后也修得了相对圆满的姻缘。可是大多数的此种婚姻,一开始就埋下了不稳定的种子,两个人缺乏心灵深处的交流。一旦有合适的条件,对曾经的爱情还有追求只是暂时尘封了的那一方,可能就身不由己地介入了婚外情。如果这一方已经人到中年,有子有业且又比较有担当,那伊其实是相当痛苦的。一方面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家人,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心。一方面因为愧对婚内配偶而内疚,另一方面又因为不能对婚外真爱负责而苦恼。笔者不太清楚应该用怎样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他们。从中国传统道德来说,他们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可是如果从西方当代的婚姻价值观来看,他们似乎又没有什么错,只不过是到了当今才有条件去审视自己的婚姻质量。这种婚外情,应该怎样走向,笔者实在说不太清,愿意跟各位高人探讨。粗略地认为,介入此种婚姻的第三者,必须具有一颗坚强又善解人意的心。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婚外情,估计是个持久战,婚外恋人可能会得到真情,但是却很可能不能拥有自己的爱人。笔者实在不知如何给处于这种婚外情中的三方作评价,留待看官们自行决定吧。
此类婚外情的第二种情况,“我”的需要,在哪里?
有一些婚姻,曾经很美。曾经两情相悦,鱼水交融。可是岁月无情,人生无常。这些婚姻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相爱或者毫无保留的单方面的爱与被爱,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爱不但是淡了,而且变味道了。这种改变有生理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原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性生活的变化会影响精神交流的。此类婚姻中的弱势一方,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实在是应该被保护,要不的话还要婚姻干什么?大家都谈恋爱商量好了怎么AA养孩子就好了。开始婚姻中所谓的强势的那一方呢?伊的痛苦和煎熬又有谁能体会?配偶身体已经不幸了,怎么可能再要求对方付出太多?那就自己家里家外一肩挑吧,可是自己也是个正常人啊,有需要有抱怨,需要和抱怨能跟配偶说吗?那不是雪上加霜吗?要不,就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火热的社会活动和体育运动中吧,可是又有谁知道那曲终人散以后挥之不去的空虚,寂寞和不是疲劳就能带走的能量折磨?忽然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了…… 可是道德,道德,道德……
写到这里,笔者要暂时收笔了,因为确实写不下去了。笔者衷心地希望自己和所有的朋友都永远不要遭遇婚外情。不知道婚外情为何物,着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当我们大家幸福地品评人生的时候,可不可以,用一只眼睛认真地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时,悄悄地闭上另一只眼睛……
婚外情,为何物?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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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篇旧文,听听大家的看法。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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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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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情很难说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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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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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最后一类呢?朋友中有最后一类的人,他们中的强势一方真的蛮痛苦的。天天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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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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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太多不是好事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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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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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特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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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明白我的意思,配偶身体不行,那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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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翁杨恋没有爱情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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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他们没有爱情。我觉得爱情应该是精神和肉体的统一。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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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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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你觉得很残忍的事,当事者却认为他们生活在一起很幸福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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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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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强势的一方有对朋友们偷偷说自己的痛苦。人家没有婚外情,所以才痛苦。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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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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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着一张老脸还是不要偷偷说的好吧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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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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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什么意思?不是年龄的问题,是一方身体健康的问题啊。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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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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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是夫妻问题,不需要告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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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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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很多朋友都知道啦,可能是住院动刀什么的,他们也没想瞒着.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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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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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可能是因为如果找个情人更痛苦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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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就告诉那人的朋友,说,你该让这个跟配偶协议离婚,然后象照顾亲人一样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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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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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朋友还是别参合了,自己的路自己走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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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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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看一些上网上来寻求帮助的,大家不也是七嘴八舌地帮助吗?我觉得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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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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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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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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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倒觉得这强势的一方非常可怜。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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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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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弱的一方更可怜!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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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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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撞死,为什么不离婚呢?自己的痛苦不是对方的错,不论怎样,那已经发生了,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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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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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觉得老公守着我这个病秧子还很幸福,我就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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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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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咱不太一样,我会从对方角度着想的,我肯定坚持离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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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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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刚刚嫁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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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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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可以过性生活啊。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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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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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好像不只是性生活吧?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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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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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止是,但那无疑是最主要的两个元素之一。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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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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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从对方角度着想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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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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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强的一方口沫横飞的说啊说,终于有位听众心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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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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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们挺有共同语言的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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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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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奇怪你们会这么想,我其实更不理解为何弱的一方不离婚,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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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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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应该来听听!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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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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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觉得他蛮自私的,他压根就不该求爱去骗人家小姑娘上贼船。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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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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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彻底晕了!翁帆嫁老杨前已经离过一次了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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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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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反正我是觉得四十岁的忽悠二十岁的很容易,更不要说八十的。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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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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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赢了。翁帆是被骗去的,就这么定了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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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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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当事人觉得除了性生活外,其他一切配偶都很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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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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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知道了,不认识。我只是想到这可能是一种婚外情的情况,所以把它收集。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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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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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收集这个还不如收集邮票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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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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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就算我吃饱了撑的吧,我挺喜欢分析现象的。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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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2: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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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说就有想法去找情人,只是人家提出好听点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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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2: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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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知道了,这篇是旧文,到目前,也没听说强势的一方有出轨,我觉得抱怨是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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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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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婚外情能满足一些额外的欲望而已
-锟斤拷锟斤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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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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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我是很鄙视的。我相信一对一的男女之情。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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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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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婚外情都是一对一的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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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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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觉得跟妻子有男女关系,又有婚外情,就不叫一对一了。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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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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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就是欲望吗?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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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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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另一个异性有欲望,跟妻子一样男女之情的欲望,那就不是爱情了吧。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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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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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了~~~~~~~~~~~~
-幸福需要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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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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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晕哈,我觉得我的原文还是写的挺全面的。只不过有时候大家一看这个话题,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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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0 postreply
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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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婚外情,为何物?
-laven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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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2010 postreply
06: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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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的客观感言。我觉得也是这样的居多。呵呵
-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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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2010 postreply
0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