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说的就是这篇吧?大家讨论吧。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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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外人很难评说,只有用法律说事 -lavendar~- 给 lavendar~ 发送悄悄话 lavendar~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09/12/2010 postreply 19:49:23

就是嘛,正解。 -琴清- 给 琴清 发送悄悄话 琴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2/2010 postreply 19:50:19

哈哈哈,太搞笑了,民事官司公平的机会不太多,弱者一方往往没有多少话语权 -黑衣女侠- 给 黑衣女侠 发送悄悄话 黑衣女侠 的博客首页 (24 bytes) () 09/12/2010 postreply 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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