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的人都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了吧,你们可以不知道那个男人的行为(“把她从床上拽了起来”,“箍着她的上身往外拖”)明确属于家庭暴力,你们凭什么就知道那个男人的行为不属于家庭暴力呢? 一个人,不论男人女人,在家里都有权为自己做主,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法律界定了那个女人的行为合法,那个男人的行为不合法,为什么还要谴责那个女人呢?还用“禽兽不如”这样的词汇来侮辱人家,不觉得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