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主评论“通奸”问题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行为规范是一种社会约定和相关人约定。 与旧时代相比, “通奸”(即有亲密关系的婚外情) 虽然违反普遍社会约定, 但已经在进步的社会普遍被认为是一种较轻的违反。

最近一项中国的民意调查表明,大部分中国人认为,婚外情是可以被原谅的。 而醉酒驾车则不可被原谅。

婚外情的主要副作用是直接相关人的心理损失。而这种心理损失现象是后天受教育的结果。 一些少数民族对婚外情可容忍,并且直接相关人无心理损失。

进步社会似乎应当反思引起这种心理损失现象的文化教育。

正如同性恋等人类现象一样,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只要婚姻存在,婚外情将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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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 -Where│When- 给 Where│When 发送悄悄话 Where│When 的博客首页 (74 bytes) () 04/28/2010 postreply 00:43:15

社会规范是规范百姓的,不适于王室贵族或教主。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8/2010 postreply 0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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