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婚姻不应是合同,而是某类爱的结果。当然不是所有的都是。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回答: 老八路那样先结婚,再恋爱,不行?阿里2010-02-17 13:43:20

所有跟帖: 

违背你的公理啦 -塞上孤星- 给 塞上孤星 发送悄悄话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页 (18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3:54:33

当然实在不行合同也凑合。但最好还是爱比较爽。。。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3:57:19

合同没有爱执行不下去地 -塞上孤星- 给 塞上孤星 发送悄悄话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页 (50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4:00:26

好。像入教宣誓词一样。但女人比男人更难爱上异性。。。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4:04:08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