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句话,纯属胡扯,毒害了几代多少无辜的青少年啊!:)
生命本身才是宇宙间最绚丽的风景,是最值得珍贵和享受的,其他的,都是附着于生命的肉体之上的皮毛,而已!
那么是不是就说,不要爱情了呢?---当然不是!---爱情,是美好的,还是要的,而且,要把真爱进行到底!假爱的不要!
要爱!但不是要爱得死去活来!不是要爱得死缠烂打!
死缠烂打绝不是爱情!
那些穷追猛打决心“从奴隶到将军”的,无非是发情期里的求偶行为而已,绝不是爱情!
死去活来也绝不是真正的爱情!
真爱,应该是轻松的,舒适的,相互的,坦诚的,可以互言一切直面其心的,是互相关爱促进快乐的,而不是互相折磨制造痛苦的!是自由的,像呼吸清晨的新鲜空气一样,使彼此都心旷神怡的!
其他一切的凡是使当事双方不快乐的,压抑的,痛哭流涕的,呼天抢地的,以头撞墙的,痛不欲生的,厌倦生活和生命的,失去自我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而仅仅是一种私欲的据对方为己有的情绪,而已!这种情绪,是自私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的(包括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是戕害生活的,是作践生命的!---生命的花儿本身就极其美丽绚烂,有真爱的滋润,当更加多姿风采!但是把一种虚妄的据为己有的私欲情绪妄见为爱情,去摧残生命之花,折磨自己,风干自己,折磨别人,风干别人,就是一种虚妄之见下的托爱情之名的“谋杀”---“谋杀”自己,“谋杀”别人!
一言以蔽之,痛苦的爱情不是爱情!---爱情的目的是快乐,而不是痛苦!---其实任何使自己痛苦的事情和情绪,都应该坚决抛弃之,坚决克服之!砸烂它,并踏上以一只脚,再画上一道符咒---“俺把你砸扁”---让它永远不能来糟蹋你快乐的心!
生命最可享,爱情本为爽,凡使俺不爽,统统去他娘!---八格牙路!:)